风尘女子
什么是风尘女子
风尘女子原含有低贱、漂零、命苦福薄等之意,但通俗地说,风尘女子泛指娼妓以卖笑、色相、出卖肉体来谋生的那一类群种。就是自愿或被迫走上歌妓或艺妓道路的女子,也就的是沦落风尘的女子,可以说是对妓女的美称,一般指命运比较坎坷的,值得人同情的,当然,不值得同情的也就用不上美称了。古代对女子的要求很苛刻,不能抛头露面,所以靠脸赚钱养活自己的女子都是被命运所迫打滚于风月红尘之中的。在古时看来,娼妓是分开的,娼是纯粹出卖肉体;妓是靠技艺为生即以色相为主,以歌舞、特艺专长知识等等的技艺手段来谋生。扩展资料:所谓烟花女子,就是沦落风尘的不凡女子。所谓烟花女子,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貌;二是要有才;三还要有识。有貌,才有资格吃这碗饭;有才,才配风骚文人赋予的“烟花女子”这个文雅称呼,;有识,才能冲破一切道德规范,不为社会主流意识所羁绊,勇于踏进这种生活。烟花女子,古代有苏小小、杜十娘、梁红玉……等等。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花女子
什么是风尘女子?
“风尘女子”原含有低贱、漂零、命苦福薄等之意,但通俗地说,风尘女子泛指娼妓以卖笑、色相、出卖肉体来谋生的那一类群种。在古时看来,娼妓是分开的,娼是纯粹出卖肉体;妓是靠技艺为生即以色相为主,以歌舞、特艺专长知识等等的技艺手段来谋生。后来某些妓飞象过河,在与捧场欢客交往时偷偷做出娼的出卖肉体的行为来,所以就有“明娼暗妓”的来由了。再后来,娼看到妓捞过界不服气,或者看到妓以歌艺舞艺的手段容易招揽客人,便以样学样,在出卖肉体的同时再学些技艺以吸引更多的欢场客,就这样,慢慢变成娼妓不分了。以上纯属是娱乐性猜测,不足为据也。扩展资料:中国起源我国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于周襄王时代,齐国管仲之设女闾,即始作者。《战国策》二卷“东周”引周文君云:“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按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周礼》上提到的“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其实都是指供帝王淫乐的女性。这种妓女统一被称作官妓,但是我一直认为官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妓女,其实她们是奴隶,和其他奴隶不同的是她们的工作只是献身和献技而已。到了春秋齐桓公的时候,我们熟悉的管仲改变了这一切,他单独把妓女列为一项职业。《战国策·东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师藉》一文中,写了这么一段话: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闾”是门的意思,齐国常常在宫中以门为市。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齐桓公的宫中,一共拥有七个做性交易的市场和七百多个倚门而站的妓女。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妓女和交易相联系的记录。从这里看,关于妓院的记载要比西方早上五十多年,在这种事情上,泱泱中华,也绝对不输给外夷。而这个“天才”想法的创始人,就是被孔子和诸葛亮奉若神明的齐桓公的大管家管仲。清朝的褚学稼《坚瓠集续集》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现代学者黄现璠著的《唐代社会概略》也持有这种观点。以上不仅证明了这些女人不但成了交易的商品,而且她们还要把自己性交易所得的一部分交税,这是一种典型的性服务合法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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