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
从目前的来看,各银行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都具有三个重要的特征,即:
一是理财周期较长,3—6年期限;根据普益标准统计,2019年发行的152款养老型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超过1年,达到428天,而普通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仅有185天。
二是理财期限有灵活性的设计,如6年期限中2年以后可以开放取出;如光大理财发行的“阳光金养老1号”封闭式理财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将向投资者返还25%的份额,以实现长期投资目标下的短期流动性安排。中银理财的一款养老理财,则采取了“3+1+1”期限自主选择模式,首个封闭期是三年,封闭期结束后每年开放一次,存续期限是五年。
三是利率相对较高,一般可以达到年化收益率4—6%。有的4年期5.5%,比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相对较高,特别是在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已经进入3时代后,4—6%的理财对比业绩仍然有较强的吸引力。
基于对目前发售的养老型理财产品的分析,可以发现养老理财还不能真正发挥“养老”功能。银行养老型理财产品的定位仍然是理财产品,并不是储蓄产品,既然是理财产品,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大部分养老理财需求者追求更低的风险甚至是保本要求,这一点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受到了更大的挑战。投资者关于“养老”功能的需求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安全性、流动性以及收益性。
在安全性方面,追求资金安全是养老理财投资者的首要投资目标。从今年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来看,低风险产品占比最多,达39.72%,中低风险产品次之,占比达27.66%,整体风险水平较低,但并不代表没有风险。与普通理财产品相比,养老型理财产品更集中在低风险水平,风险等级更低,具有更高的安全性;与基金公司的养老产品线相比,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更匹配其风险偏好,同时符合老年人的投资习惯。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市场上的养老型理财产品很大一部分属于保本型产品,资管新规后,保本型产品即将消失,银行理财将以净值化形式管理,养老型理财产品也逐渐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承担市场波动带来的收益率波动。
在流动性方面,养老理财产品的产品投资期限整体偏长,流动性较差。2020年发行的养老型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达602天。投资者长期投资的养老需求决定这类产品的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但日常开销、看病、旅游等行为特征,导致投资者在资金用途上要求更强的流动性。为满足投资者的日常生活流动性需求,很多养老型理财产品开发分红、质押等功能。例如光大理财发行的“阳光金养老1号”封闭式理财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将向投资者返还25%的份额,以实现长期投资目标下的短期流动性安排;交银理财允许投资者在APP中质押自己的理财产品,以获取短期流动性。
在收益性方面,2020年发行的净值型养老理财产品的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4.70%,比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相对较高。很多有养老及长期投资需求的投资者往往不满足于纯债产品和银行存款收益,希望在保本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参与市场投资,获取更高的收益率。如何能兼顾安全性与收益性,需要产品开发者慎重权衡。从理财子公司产品布局来看,进军权益类市场势在必行。养老型理财产品较长的投资期限为长期资金投资权益市场,配置长期限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提供了更可观的生存条件。
养老理财产品是继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之后,对有稳定收入的特殊群体追求高质量养老需求的补充,与养老基金、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一样,是老年群体多样化的理财渠道中的一种选择,在养老方面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养老是一个长远的规划,养老理财产品只是投资理财的一个选择。从目前养老产品的实际情况来看,若想更好地发挥出“养老”的功能,需要明确养老理财产品的销售对象应该是有养老资产储备和保值增值需求的客户,而不仅仅局限于老年群体;养老产品的设计上也不该存在同质化严重、针对性不足等问题。银行资管机构可以充分把握养老需求,根据年龄结构细分客户群体,开发覆盖从壮年到老年各阶段的养老产品,提供个性化的养老理财服务;根据财富状况细分产品类型,平衡流动性与收益率的关系,在满足客户基本养老需求的同时提供一定的增值服务。
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
银行将银行理财产品按照风险的等级会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低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者是基本无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1. 基本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简单来说就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点风险,但是相比于其他的几类是风险最小的。银行的存款或是国债是由银行的信用和国家的信用来支撑的,所以保障了最低的风险水平。我们通常知道,一个理财产品风险和收益率是成正比的,所以收益也会比较的低。就拿投资人来看,按照一定的比例的银行存款是为了保持适度的流动的性,同时满足生活的日常需要。还可以方便投资人等待时机的购买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2. 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比基本无风险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稍微大点。主要构成是市场基金和偏债型基金,这类理财产品会投资于同业的拆借市场,和一些债券市场,对于这两个市场来说,两个市场拥有低风险和低收益的特点,同时基金公司加上专业化、分散性的投资,让风险又得到了更低。3. 中等风险银行理财产品。4. 高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QDII等相关理财产品就是高风险的,因为风险十分的高同时收益率也是很高的,同时还要求投资人有很专业的知识,这样才不会对国内外的资本市场有比较深的见解。否则会有很大的经济流失。拓展资料: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三类:(1)、信托类理财产品。是信托公司面对投资人募集或是积累资金,由专家理财和独立管理相结合,也是投资的人自己承担相关的理财产品。如果有伙伴要投资时要注意资金投的方向,还款的来源是不是能够信任等;(2)、外款结构性的存款。金融的新产品,是几个的金融理财类产品的融合,像外汇存款加上期权的合体,这一类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有一个收益率的区间,也就是说投资人要承担收益率的浮动带来的风险。;(3)、结构型的理财产品。这一类的产品通常是一些股票的指数和某几个股票产生关系的,银行有相关的保本的条例,同时也可能会获得高于定期存款的收益。
哪些银行有信托理财产品
很多银行都会推出信托理财产品。以下是一些大型商业银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列表:1.中国银行:珠联璧合系列·优选理财计划、家和盈·信托理财计划2.中国建设银行:富华系列信托计划、企稳系列信托计划3.中国工商银行:工银融想系列、信益家系列、乐享盈系列4.招商银行:万能系列、精英系列、稳健系列5.中信银行:康惠系列、安鑫系列、增鑫系列6.交通银行:安泰系列、稳健系列、坤元系列以上只是一些大型商业银行的举例,实际上,很多其他银行也会推出类似的信托理财产品。请注意,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高,请在了解产品风险和自身投资能力后再进行选择。
信托是什么理财产品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为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一、信托有风险。
根据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质押、担保和结构化设计等。有的产品只采用一种风控措施,有的产品同时采用多种风控措施。
(一)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二)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三)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在固定收益类信托理财产品中,劣后级投资一般由融资方投资,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
(四)以房地产信托为例:房地产信托贷款,风险控制措施一般为土地或现房抵押,保证担保;房地产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为信托持股,股权质押,派驻人员,监控资金,回购安排等。
二、信托财产有哪些
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
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或者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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