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院
上议院 下议院区别
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区别: 1、定义不同: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上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上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下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下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3、职能不同:下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上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 4、人数分配不同:下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而美国每一州于上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5、人数不同:下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下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上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扩展资料:上议院审理案件,只涉及法律问题,不涉及事实问题,同时案件必须具有广泛的公众重要性(general public importance)。下议院内部组织结构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争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议院百度百科——下议院
上议院,下议院和参议院,众议院一样吗?有什么联系或区别?
西方的议院大多是两院制的,参议院也叫贵族院,上院,众议院也叫平民院,下院.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职责不同,参议院主要是参谋,不参加决策,有时候可以对议案行使否决权,真正有权力的是众议院,议案的提出和通过都要由众议院来进行的.众议院有决定权。众议院是直选产生,直接代表选民的,参议院是代表各省(州)的。众议院由人民提名选出,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一个是直接选举的结果,另一个经两个阶段选举产主。众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而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上议院、下议院英国的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下议院拥有立法、财政和监督权,是议会的权力中心。上议院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担负司法机关的职能,这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在英国,上议院是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级,是最高审判机关,处于英国司法体制的最顶端。它所作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英国上议院有多少人?
英国上议院有1254位议员。除了下议院外,还有上议院,上议院由皇室贵族、还有法官等组成,人数为704人。所以英国议员议员人数=上议院议员人数+下议院议员人数=650+704=1254位议员。英国上议院是英国议会的两院之一,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议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议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议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教会的大主教和主教即为“灵职议员”,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即为“俗职议员”,灵职担任者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一般称之为“国会缙绅”(Lords of Parliament);而俗职为终身职。上议院始创于14世纪,并几乎存续至今。
如何区别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
1、组成人员不同,上议院也叫贵族院。
2、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
3、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直接选举产生。
4、职责权力不同,下议院具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而上议院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
英国议会两院分别是哪两个
英国议会由上院 (贵族院)、下院(平民院)和君主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国议会创建于13世纪,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议会之母”。 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君主立宪:(1)英国国王:英国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有权批准法律,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国王受到许多法律和惯例的严格限制,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国王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国王、议会和内阁之间虽有分权,也有制约。
英国国会分为上下两院,为什么权力更多在下院?
20世纪初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议会职能与权力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议会权力的重心从上院向下院位移。1832年的《选举改革法》,扩大了选举权,取消了上院提名下院议员候选人的权力,从此结束了上院控制下院的局面。1911年通过的《议会法》使议会权力的重心发生了位移,这在上院与下院权力关系的演变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该法规定,下院通过的财政法案无须经过上院的赞同,上院在收到财政法案的一个月内,需呈送英王批准。而认证法案是否属财政法案的权力属于下院议长。下院连续通过的其他公议案 (欲将下院任期延长5年以上的议案除外),若连续三次遭到上院否决,下院可直接将其呈送英王批准,前提是该议案在第一次会期中二读到第三次会期中三读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换言之,上院至多能将财政议案拖延1个月,将其他议案拖延2年生效。1949年的《议会法》又将上院对下院通过的议案的拖延期由2年改为1年。从此上院丧失了否决下院财政议案和其他议案的绝对权力。另外,上院议员出任内阁大臣的权力受到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19世纪初,内阁大臣几乎清一色由国王从上院议员中任命,皮特是惟一的下院议员。1911年《议会法》确认了下院的政治优势地位。作为一个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院,内阁成员也很少由贵族担任。据估计,战后历届政府中任职的贵族只有15名到20名。第二,宪政体制的重心从议会向行政位移。首先,议会的议事规则向有利于内阁控制的方向发展。1881年议会通过《关于紧急情况的决议》,根据该项决议,首相取得提请下院认定某项问题为紧急问题的权力。这种提案不需任何讨论而交付表决。从1882年起该项规则成为议会议事规则的一条常规。 1887年下院领袖史密斯还提出了一个新的程序规则:如果议员来不及在预定期限以前全部审核法案,则下院议长必须将法案的其余部分不经过讨论而提交表决。其次,原属议会的大部分立法权逐渐以直接或间接的、公开的或隐蔽的形式转移至以首相为核心的内阁。预算案和其他财政法案的提出权属于内阁。议会还通过对内阁的大量“授权立法”而使立法权实际上落入内阁之手。20世纪30年代以来,英国所有重大的政策都是由与首相关系密切的阁僚商量决定的,且内阁决定政策从不表决。 扩展资料:诸多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认识到议会尤其是议会下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他们进入议会下院的期望日益热切。因此,议会下院逐步成为英国社会精英的主要活动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议会下院是英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集中体现。、英国划分650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MP),下院共650个席位。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初,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征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下院还下设全院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议会
上院和下院的区别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议会上院大多数由各联邦组成部分分配相等名额,由各联邦自行产生,有的是直接选举如美国,有的则是当然当选如俄罗斯,还有间接选举的如德国。2、议会下院因为是代表选民利益,并且绝大都是直接选举产生,因此被认为更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英国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区别
1、两者人物构成不同,上议院也叫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2、两者司法职能不同,下议院拥有立法、财政和监督权,是议会的权力中心。上议院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担负司法机关的职能;下议院,又称为下院、平民院或庶民院是英国国会的下院。下议院是一个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机构,内面共有650名成员,称为国会议员。
下议院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上议院通过,最后呈英王批准颁布。
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它的职权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
在英国,上议院是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级,是最高审判机关,处于英国司法体制的最顶端,它所作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英国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区别?
英国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区别有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它的职权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上议院如果不同意下议院通过的议案,只能将议案拖延1年后生效,对于下议院通过的财政法案,则只能拖延1个月。上议院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是英国最高上诉法院,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上议院有权受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也审理贵族的案件和下议院提出的弹劾案。上议院也叫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主要区别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主要区别1、定义不同:参议院也称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众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3、职能不同: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4、人数分配不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而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5、人数不同:众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参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职能
法律分析:众议院的职能如下:1.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2.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3.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众议院的职能如下:1.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2.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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