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一席谈 范美忠
关于范跑跑和郭跳跳的问题怎么看?
这世界总是有很多耐人寻味的事情:跑出一个“范跑跑”,又跳出一个“郭跳跳”。“范跑跑”闻名中外,是因为他的跑,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他没有来得及顾及学生,自己一人先跑出了教室,并在博客中说明自己并无内疚之感,被网友们称为“范跑跑”。
而“郭跳跳”是这几天才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多次“跳”出来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6月10日《新快报》)
这个节目我自始自终地看完了一遍,重播时还看了一遍,为啥?我想从他们的辩论中寻找着什么?可是没有,因为他们的辩论在重复着以前的观点,没有新意,也没有谈到要害处。其实对于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顾学生而逃跑,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话题。范美忠逃跑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职责和法律问题。“你既然选择了老师这个职业,你就没有权力选择逃跑。”这是我当教师的妻子说的。她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年发生地震,她的学校有余震,老师们立即组织学生疏散,除了一位老师跑了(后被学校开除),全都坚守职责。她说家长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学校,学校成了监护人,而在场的教师是第一监护人。如果学校在学生疏散时发生踩踏事故,学校和老师都必须负刑事责任。所以,学校毫不留情地把那位老师开除了。正因为此,我对“范跑跑”的狡辩是唾弃的。
“范跑跑”是个法盲,那些为“范跑跑”辩护的人同样是个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同样规定,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记得有位武警军官曾对震灾中偷东西的小偷说:你们赶上了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们就是就地枪毙!于是有网友说,“范跑跑”先生,你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这样的逃跑和这样的发言,恐怕也会就地枪毙的。
一些网友还说,如果在“范跑跑”与“郭跳跳”中为孩子挑选老师,我会挑选“范跑跑”,我认为这是违心的说法,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假如你的孩子在学校(由于余震)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死亡,你不会起诉学校和老师,那就是真心话。然而,至今我还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家长。
说郭松民是“郭跳跳”也好,“郭道德”也好,我都认为不错。郭松民年轻时是一个飞行员,跳(伞)曾是他的职责。据“郭道德”的朋友说,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个道德的守护者,既然如此,他的愤怒是真情的,他的骂是在表达一种立场。尽管我也不赞同“郭跳跳”的骂人方式,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难道要的不就是这种效果吗?
我在《这是一个“汉奸”泛滥的年代》就阐述了一种观点:“骂人也是一种立场。”我们应习惯于一个多元化世界,要学会习惯于形形色色的人,学会用和平的手段争论,学会在和平的气氛中和意见不同的人和平相处。有争论并不是什么坏事。社会应该容许存在意见不一致的人,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在我看来,“范跑跑”和“郭跳跳”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他们的人格和品德都有着质的区别。郭松民曾是一位军人,军人把逃跑当作是最大的耻辱,如果他是一位老师,可以说他是决不会逃跑,对于他骂“范跑跑”也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又不是郭松民一个人在骂,“范跑跑”的行为是千人所指,万人唾骂。请问“范跑跑”不顾学生的安危逃跑,还在网络上炫耀,不是无耻又是什么?
范跑跑和郭跳跳是怎么回事
范跑跑和郭跳跳事件是一场由地震引发的闹剧。一、范跑跑范跑跑原名范美忠。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在课堂讲课的范美忠先于学生逃生,并因此向学校辞职。之后在天涯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细致地描述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师德的讨论。二、郭跳跳郭跳跳原名郭松民。2008年6月,郭松民在做客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时,严词痛斥在汶川大地震中丢弃学生逃出教室,事后还认为自己逃跑有理的四川某中学教师范美忠。被一些媒体冠以外号“郭跳跳”,并指责他不应该用过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扩展资料:范跑跑事件社会评价1、2008年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专访,认为:“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2、2008年6月7日,范美忠做客腾讯网,与知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同时进行对话与采访,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发表相关言论的背后原因,并表示,今后不再接受相应的节目与采访。3、2008年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自由理念不容亵渎——我看范美忠之跑》的评论,文章认为:范美忠宣称“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是荒诞的。4、2008年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必须把“范美忠”钉上历史耻辱柱》,文章指出:在这一关键时刻,如此卑劣的“范美忠”必须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正视听!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范跑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郭跳跳
范美忠现在在干什么
范美忠现在是教师。范美忠,出生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供职于四川都江堰市光亚学校。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在讲课的范美忠先于学生逃生,因此辞职。其22日在天涯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掀起轩然大波,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师德”的讨论。范美忠受聘于北京开华教育公司,担任该单位的潜能开发研究院人文素质讲堂讲师。据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确认该校拥有办学许可证。2008年12月28日上午,与范美忠签订聘任书的学校发表声明,决定“无限期推迟”范美忠任教上岗时间。该校表示,虽聘用范美忠的决定没有错,但对“社会对范美忠存在广泛争议认识不足”。基于这种情况,学校决定“无限期推迟范美忠到校任教上岗”。
范美忠事件的性质是什么?
(1)“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的“关爱学生”这一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地震时只顾自己先逃命,“最先逃出教室”,不顾学生安危和生命安全,这是严重的教师失职,违反了规范中要求教师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的要求。 (2)“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师事后还在博客中为自己行为“辩解”,发表违背社会公德的言论,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为人师表”这一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人师表要求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守住道德底线,牢记职业操守、明确职业规范,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在社会上发挥师表的作用。 (3)“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师的言行也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岗敬业”这一行为规范。 “爱岗敬业”这一行为规范要求教师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能玩忽职守,而范美忠不管学生安危率先逃跑,以及自私的言论都是不爱岗敬业的表现。
一份简短的对”范跑跑事件的” 看法
首先,作为一名自然人,我赞同范跑跑独自逃生这种行为;至于作为一名教师,是否该独自逃生,还是取决于大众对于教师的定义看法。姑且搁置教师的道德与职责范畴的争论不谈,范跑跑的道德水准是不低的,算是个真诚善良的普通人,只是没有达到舍生救人的大仁大义水准。然而那种舍生救人的圣贤之人,恐怕整个社会有九成以上都不是吧。我敢说基本上指责范跑跑的那些人自己轮到这种事情也不会舍生救人的,因为一个有大爱之心的人是不可能去指责一个无害的普通人的,既然如此,那些指责的人可以算成是道德婊
什么是什么
仿写的句子有:1,钢琴是一种键盘乐器,其历史在二百年以上。2,足球是中国制造,球衣是中国制造,球网是中国制造,球哨是中国制造,球鞋是中国制造,球袜是中国制造,还有几亿球迷是中国制造,唯独球场上跑的那些球员不是中国制造。3,篮球是一项技术综合性较强的运动项目,投篮得分的多少,决定着比赛的胜负。4,苹果是我最爱吃的水果之一,尤其在夏天,口渴的时候,吃个苹果,感觉透心凉多了。5,肉松面包是用小麦粉做的,翼果从字面上的意思是芒果的本质。扩展资料:是的意思及用法:1,对;正确(跟“非”相对)。 2,认为正确。 3,表示答应的词。 4,姓。5,指示代词。这;这个。 6,“是”前后用相同的名词或动词,连用两个这样的格式,表示所说的几桩事物互不相干,不能混淆。 7,在上半句里“是”前后用相同的名词、形容词或动词,表示让步,含有“虽然”的意思。 8,用在句首,加重语气。 9,用在名词前面,含有“凡是”的意思。 10,用在名词前面,含有“适合”的意思。 11,用在选择问句、是非问句或反问句里。
什么是什么?
什么的“什”组词如下:一、组词:什么、什物、家什、什锦、嘉什二、笔画构造:三、多拼音字:【shí 】 或 【shén 】1、拼音:[ shí ](1)、由十个合成的一组。古代户籍十家为什,军队十人为什,《诗经》的雅、颂十篇为什。(2)、同“十”。例:~一(十分之一)|~百(十倍或百倍)。(3)、各种的;杂样的。例:~锦|~物。(4)、诗篇。例:篇~|佳~。2、拼音: shén ](1)、〔什么〕疑问代词。(2)表示疑问。例:想~?|干~?(3)表示虚指或任指。例:他仿佛想说~|他~都不怕。
汶川地震的那些亲历者如今都过得怎么样了?
目前这些亲历者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全新的生活,也逐渐从地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5月12日是汶川地震发生13周年的纪念日,汶川地震也确实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那些汶川地震的亲历者,他们在漫长的时间里终于走向了全新的生活。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13周年。当我们提到汶川地震这个字眼的时候,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因为汶川地震给我们带来了太沉重的印象。在汶川地震发生之前,我们很难想象一场地震能够给一个地区带来如此大的灾难。当时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到现场救助伤员,齐心协力来帮助经历者渡过难关。那些亲历者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全新的生活。汶川地震基本上影响了汶川所有的人,因为在此之前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8.0级的大规模地震。那是一场罕见的灾难,而汶川地震的亲历者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走出灾难的阴影。我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在13年过后,多数亲历者已经走出了这个阴影,并且开始了全新的生活。那个时候幸存下来的孩子早已经长大成人,有些人已经成家立业。回望13年前的那场灾难,很多人历历在目。如果发生了地震,我们一定要学会合理避险。正如我在上面所提到的那样,我们之前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大规模的灾难,以至于很多人在发生地震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避险,这也给当时的抢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一般情况下,在地震的时候,我们要尽快到室外的安全环境躲避,如果没有时间逃离室内场所,一定要及时找寻物体躲避,这样可以尽可能提高地震灾难中的生还率。
汶川地震过去13年了,汶川人民现在的生活如何?
汶川地震也是过去了十三周年,有很多的人还都将这场地震铭记于心。他们表示汶川地震也是给人类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所以说很多的汶川人民也都是非常的痛苦。他们每每回想起这种画面都是非常的难受,现在的汶川人民也是过得比较幸福。因为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而且他们也是得到了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这也让他们拥有一个不错的发展。心疼一些汶川人民很多的人也都是比较心疼那些汶川人民,他们表示汶川地震真的是带来了很恶劣的发展。这也是让不少的汶川人民受到了伤害,所以说很多的汶川人民也是非常的痛苦。他们表示汶川地震真的是给自己带来了比较恶劣的发展,还让自己深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所以说很多的汶川人民也都是没有办法接受。他们表示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恶劣的,这也让很多的汶川人民非常的惋惜。现在的汶川人民比较幸福现在的汶川人民也是过得比较幸福,这也是让很多的人感觉到非常的欣慰。他们觉得这样的现象也是比较好,所以说很多的人还是非常的喜欢这样的画面。无论怎么样,大家也都应该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一些事情。毕竟汶川地震给人带来的灾难还是比较大的,有很多的人也都不能够接受这样的画面。他们表示汶川地震真的是非常的恶劣,尤其是它给人们带来的心理阴影。感谢一些爱心人士的帮助现在的汶川人民过得比较好,很多的人也都非常的开心。他们觉得这种现象也是离不开国家的扶持,也离不开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如果说没有这些爱心人士进行帮助,那么也不会有这样好的现象了。所以说人们也都是非常的感谢一些有爱心的人,因为这些人所以这个世界才变得更加温暖。
怎样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分析社会热点案件啊?
1、法律方面:结合当前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得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及依据。2、道德方面:结合社会普遍道德观念去分析该案件的社会影响是好是坏,聆听不同人群对案件的不同声音,分析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扩展资料道德属于一般性规范,而法律属于强制性规范。所以我们在分析思考问题时,在一般情况下,既要符合道德标准,也要符合法律的意志。但是当道德与法律相冲突时,我们只能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比如引产,如果站在道德的框架下,这属于非人性的;但如果站在法律的高度上,却又是符合的。这非人性的,却又是合法的,最后应以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来裁判。以专业背景为基准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专业的知识名人,另一类是非法律专业的知识名人,并就他们对社会热点案件的评论模式做出分析。
如何看待范美忠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近日,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这番地震后的“表白”在天涯论坛掀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认为,地震了老师先跑了是一种本能,无可厚非。但范美忠还要“洋洋自得”地自我表白,实在不明智。
网友“五岳散人”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人的观点:这事范先生做的不能说是错的,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也没问题,但你在这里说出来并且洋洋自得,虽然有言论自由的底线管着很多人想抽人的冲动,毕竟是件异常傻的事情。
事件回放 地震了 老师先跑了
5月22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
范:“你们怎么不出来?”
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接着,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范美忠写道:“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这些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论坛上炸开了锅。
范美忠:牺牲是选择不是美德
事后,范美忠又发表了一篇《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并对网友的部分问题做了回答:我这些话在回去上课之后还会跟学生说也会跟其他人说。告诉学生也告诉其他人,你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
昨晚9时27分,范美忠在天涯回应了网友的指责,他表示跑之前自己确实该喊一声,“下次有经验了。但不希望有下次!”
他说:“尚未跟更多学生特别是当时在我班上的学生深入讨论这件事,尤其没跟家长讨论,他们如果骂我我绝不介意!我希望听到学生家长的真实想法。也许这样对判断我的行为和真正确立合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探讨出最合理的应对策略都是有益的。”
观点PK
网友对这段文字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不少网友质疑范先跑掉不但没有尽到教师的职责,而且还“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实在过分。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不应该对他过于苛刻:毕竟老师也是普通人,遇到危险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而且,范能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所做所想,至少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勇于直面自己的人。
丢下学生先跑是否不尽职?
网友“yiping1914”:如果范先生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学生,无论如何有必要喊一声:“快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这里应当不是单指一个无形的法人,而是包括所有的工作人员。就责任来说,范先生失职了,不适合当老师。
网友“杜01”:教师不一定有救助学生的义务,老师也是人,首先做到的应该是设法活下来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基本上大伙儿都是缺陷累累的人,谁也不会傻到舍己为人当雷锋,只不过略懂人情世故的,当时提醒学生一句就算给自己良心有个交代了。
直面内心还是不知羞耻?
网友“押沙龙”:如果一个人真的碰到灾难,撇下母亲自己跑了。当然不能说大家就应该把他骂死,但如果他真是毫无愧色地高谈阔论自己当时的机智,难道真的不是无耻的一件事?人做了错事,不应该愧疚而死,但应该愧疚;因为很简单,我们脆弱的人性就是这样,会软弱,但也会愧疚。
网友“狂风怪回来了”:平心而论,楼主的行为很可能是未经受过必要训练的普通人大多数的临机反应模式。试想,若易地而处,我们每一个人是否必定不会如他一般行动呢?他原本可以保持沉默,但他没有,说明他能直面内心,难能可贵。
个人资料
范美忠,1997年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不久他因为课堂言论辞职,后辗转深圳、广州、重庆、北京、杭州、成都从事媒体、教师行业,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南方体育》等媒体任编辑,发表过《追寻有意义的教育》、《〈过客〉:行走反抗虚无》、《〈风筝〉:灵魂的罪感与忏悔意识》、《用观念打败观念——读〈哈耶克传〉》,在天涯BBS,新浪读书论坛,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现任职于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
宁选“范跑跑”,不要“郭跳跳”
散文标题: 宁选“范跑跑”,不要“郭跳跳”
关 键 词: 不要
散文分类: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sanwen
??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6月10日《新快报》)??不能不说,以中国社会的“道德代言人”自居的郭松民先生在这场电视辩论会上的表现显得滑稽而可笑,极具漫画色彩。笔者愿意相信他的愤怒是真诚的,也尊重他的道德观,却仍然无法确定——当他身处范美忠“先跑”时的情境中时,会不会表现得象他自己宣扬的那么“崇高”。或许,他可能会比范美忠跑得更快罢!只是在事后,他绝对没有勇气将自己的“先跑”在博客上批露出来,甚至,他还有可能仍然在博客上高喊他的道德口号。尽管“郭跳跳”自认为“具备了某种稀缺的品质”,但是,对于网友“浪漫的老虎”提出的问题,即愿意选“范跑跑”还是“郭跳跳”作为自己儿子的老师,笔者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选“范跑跑”,绝对不选“郭跳跳”。??首先,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学会尊重别人——甚至尊重自己的敌人。俗话说,“敝帚自珍”,坚持自己的信念或观点是正确的,这不能不说是人之常情;然而,若将自认为正确的东西强加到别人的身上去,可就有点不妙了。“郭跳跳”可以不认同范美忠的观点,但是,以非理性的谩骂代替理性的辨论,在电视上以“无耻”、“畜牲”、“杂种”等字眼对范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不管“郭跳跳”怎么以道德或正义的化身自命,都很难说这种行为是“道德”的或“正义”的。有理不在言高,搞得脸红脖子粗或“气急败坏”地大声嚷嚷并不就表示道理就站在自己的一边——“郭跳跳”的“过激反应”除了暴露了自身的修养有所欠缺之外,在一定程度也说明了他所宣扬的“道德”和“正义”本身就是不堪一击的“纸上谈兵”。??其次,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做个理性的人,能够直面自身的所谓“阴暗面”;而且,对于任何问题,如果没有经过自己的头脑的认真思考,不要轻易地接受或拒绝——尤其对那些外表很能迷惑人的诸如“崇高”、“伟大”、“正义”、“美德”之类的货色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假如“郭跳跳”之类的人作了我儿子的老师,我儿子要受到他专横与粗暴的“道德绑架”且不说,万一将他那不着边际的道德空谈信以为真,变得神神道道的,以“道德”或“正义”的化身自居,整天想着做“英雄”或“烈士”,害了自己且不说,更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公害”,真可谓“害莫大矣”!??再次,我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一个自立的人,不要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的“道德”或“利他”之上。自然,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但别人却并没有帮助你的义务;因此,别人帮了你固然应该心存感激,但却不能因为别人没有帮你而谴责甚至谩骂别人,或者认为别人“不道德”。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与生命负责,任何一个健全的社会,任何一位称职的家长或老师,都应该从小就培养孩童形成这种健全的自我责任意识,并为孩童搭建一个实践这种自我责任意识的教育平台与社会平台,否则,长大之后,他们有可能成为在肉体上与精神上依赖别人的“寄生虫”。??此外,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对于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苛求别人,也不要随意向别人作出承诺。作为真正的人,应该摆好自己的位置,要把自己当成人来看,不要将自己当成“神”或“救世主”。任何人都有他的弱点和局限性,根本没有必要忌讳这一点,更没有必要装模作样,将自己塑造成“高大完美”的模样儿——整天戴着个“完美”的面具,活得累不累呀???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英雄”或“烈士”。作为中国人,我们确实活得太累了——连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肩上却背负着太多有名目没名目的各种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就拿“范跑跑”事件来说吧,尽可能地减少地震对于学生生命的伤害本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即政府应该将校舍建牢固些,并且平时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可当大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范美忠的“先跑”上时,这种本不应该由老师承担的责任似乎天经地义地变成了老师的责任。国人对于“见义勇为”的提倡和鼓吹也有着类似的功能,即将政府的失职与缺位转化为公民的责任,从而转移了民众的视线,其结果往往是公共空间的管理越来越混乱,而社会的道德水平也日见败坏。??当然,我也不反对自己的儿子去帮助——甚至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别人,但前提是——必须自己先要有帮助别人的能力,而且,那样做是他的自愿选择或能令他感到快乐,却并非出于对空洞而冷血的道德教条的盲从,更不用说是在其压迫下作出的选择。我同样也会为有这种儿子而感到骄傲,但是,除了“人”这一称谓,我拒绝将类似于“英雄”或“烈士”的一切称谓加在他的头上。 喜欢
范美忠的人物事件
据描述,地震发生时,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他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立刻参与组织了被疏散的学生,并没有离开学校。1、2008年5月22日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文章提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这番言论引起了网民的铺天盖地的批评与谩骂。同时,“五岳散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自由与道德——从“范跑跑”事件说起》,“范跑跑”一词就这样出现了,并成为了范美忠在网上的另一个称呼。 2、2008年5月25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对写贴的原因以及网友的批判进行了回应,然而网上批判范的文章仍然层出不穷,《范跑跑挑战国民容忍度,引发道德大批判》《“范跑跑”其实只是老师中的怪胎》《范跑跑无需道歉但须离职 》《还要请出“范跑跑”展示无耻吗》《范跑跑”,不要“拿无耻当聪慧”!》《范跑跑”是豆腐渣教师 》《“范跑跑”,难道你就不怕下地狱吗?》这些文章从各个方面对他进行了批评。3、2008年5月26日,北岸在凤凰博客上发表文章:《范美忠:给教师抹黑,让北大丢脸》,文章指出:“范美忠可耻并不在于地震时他的临阵脱逃,而是在于他逃生后还要对自己的懦夫行为大肆“宣扬”。”4、2008年5月27日,奇虎论坛出现标题为《跑得比刘翔还快的范跑跑代言耐克》。帖中称,耐克公司认为在灾难中跑得最快、最热爱生命的范美忠老师,符合公司的宗旨,因此不顾当前众多中国网友对范美忠老师的质疑,果断邀请这位跑得最快的被中国网友笑称“范跑跑”的范老师作为耐克跑鞋形象代言人。不料,有网友随即将该帖转发至天涯、猫扑、网易、新浪等论坛,且将“B.T通讯社记者夏澈丹”等字隐去。由于原文以新闻形式展现,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痛斥耐克公司。更有网友以《是何居心?美国大公司请“范跑跑”代言耐克跑鞋》为题,将耐克与不久前遭遇抵制的家乐福相提并论,呼吁广大网友联合抵制耐克产品。呼吁很快获得响应。抵制消息通过QQ群、同学录等方式迅速传播。在记者收到的QQ群消息中,还有网友呼吁到当地的耐克专卖店抗议,QQ群消息中还附带有具体的抗议时间和方案。5、2008年6月2日,张若渔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老师眼里的范美忠》,以一个忏悔者的身份自白:“我要有多少的勇气、意志和祝福才能跟范美忠勒石为碑、泾渭分明?我清楚且痛苦地知道,我与范美忠的距离看似很远,其实又是那么的近,可能不过隔着一场地震。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上,我会怎么办?我是会像他一样兀自跑掉,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心中被问了无数次,但我始终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现在,我已经拒绝回想和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恐惧和勇气一样强大,也一样渺小。”6、2008年6月2日,人民网论坛发表评论《范美忠给国人出了个难题:我可以不做英雄吗?》,文章认为:范美忠的诚实让我们很为难,既要赞许其诚实的可贵,又要谴责其对“争当英雄”传统美德冲击。这怎么办呢?难道为了维护传统美德的尊严,而把范美忠的诚实一块谴责?这也不行!因为诚实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7、2008年6月6日,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发表博文《“范跑跑”应该成为中国精英的一面镜子》,文章首先列举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事件。指出:“在这起事件中,船长、众多的船员以及男性乘客,都和这条豪华邮轮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冰海余生的人,多数却是最没有逃生能力的妇孺。”文章指出:“对精英来说,最大悲剧不是死于一场地震或者沉船,而是被公众所唾弃! ”“精英们其实应该认真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像“范跑跑”那样,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考虑自己太多了,考虑大众太少了?是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攫取了太多本属于大众的利益?”,此后,许多文章都开始以泰坦尼克号为例,批判范美忠的行为。8、2008年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专访,认为:“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严格来讲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王教授还认为在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进行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范美忠)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9、2008年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频道“一虎一席谈”播出《范美忠不顾学生逃跑是不是失职?》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范美忠事件出现重大转机。同时,在节目中反对范美忠的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对范大加指责与漫骂,被网民指责为“郭跳跳”“伪君子”,支持范美忠的人开始大幅上升。范所在的都江堰光亚中学校长电话表示:“范美忠爱职业爱学生,自己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范美忠在节目中对校长与学生做了有限道歉,但表示,“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10、2008年6月7日,范美忠做客腾讯网,与知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同时进行对话与采访,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发表相关言论的背后原因,并表示,今后不再接受相应的节目与采访。11、2008年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自由理念不容亵渎——我看范美忠之跑》的评论,文章认为:范美忠宣称“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是荒诞的,因为,第一,在那种情况下,作为教师的范美忠若能坚守岗位、组织学生有序撤退,或许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第二,就算只有一个学生因范美忠坚守岗位而逃出生天,而范本人牺牲了,但由于学生比他年轻得多,仅仅从生命的长度来算,这个学生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就很可能远高于范美忠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同时,因为范美忠的行为会破坏人们传统的道德观,会让后来的人不幸福,所以,范是“打着自由之理念,打着自由的旗号否定美德与高尚,不仅是对自由的严重误识,更是对自由的亵渎!”12、2008年6月12日,网友肝胆剑发表《范美忠无愧于北大》,文章记录了自己转变对范美忠认识的的心路历程,并指出:“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与其实施的方式表面上无懈可击,合情合理,然而中间却存在着极大的漏洞”。此文章在北大校内引起广泛的争议,有人指出:1、北大向来以追求真理为已任,而真理并不为所有的人清醒认识,而绝对不屈服于所谓的“社会舆论”与口水;2、北大向来以反思社会为已任,范美忠以自己的方式引起了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大反思。13、2008年6月12日,凤凰网发表评论《范美忠老师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指出:“我们一直在被谭千秋、瞿万荣这样的老师感动着,因为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师德如山”。范先生痛恨现行的教育体制,希望能给基础教育带来一点新意这一点我们双手欢迎,可我们不希望看到是灾难面前您第一个逃跑的样子。一个人的思想再活跃,再前卫,可如果连一点点起码的师德都没有,连一丝人情味都没有了,那也只能是一个虚伪的思想家。”14、2008年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必须把“范美忠”钉上历史耻辱柱》,文章指出:“震区的救灾工作还在关键时刻,许多条生命还埋在废墟中,在这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声音,就是:冲上去,救人!一切妨碍救人的言行,都必须视为“反人类”行为。如果在战争年代,可以被当场枪毙。最后,作者表示:在这一关键时刻,如此卑劣的“范美忠”必须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正视听!”15、2008年6月14日,从晓波在新华网发表评论:《看“范跑跑”和媒体贴面热舞》,文章认为:““范跑跑”能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这本身就会让受众分不清对错善恶。如果只要反人性,不道德就会得到媒体青睐的话,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会步芙蓉姐姐和“范跑跑”的后尘。”16、2008年6月14日,凤凰网博友朱光兵晚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记录,采访纪录显示:“教育部门已经正式通知我们,将范老师的教师资格取消,范老师无教师资格,就如司机没有驾驶证,所以我们也不能再聘用他了”。学校的老师同时表示:“老师大部分认为他言论不当,不配作一个老师了;学生当中,也有说他好,也有说他不好的。但主要是学生家长反应强烈,表示不希望我们学校有这样“连母亲都不顾”的人来教他们的孩子。”范美忠则表示,他认为教育部的做法没有道理:如果是说他没有去救学生而自己先跑就不配当老师,那他觉得是违背了教师法,“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如果说因为他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中的第一段显示他不爱国,所以不能当老师,他认为也是无稽之谈。“不能因为我批判国家的问题,就说我不爱国;而且也不能以不爱国这个理由取消我的教师资格。”范美忠说,中国有太多的公民对行政部门的滥用权力不加以抵抗,但他不一样,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重点并不在我能不能胜诉,即使是付出丢掉工作的代价,我也要捍卫我的权利和言论自由。”17、2008年6月15日,“乌有之乡”召开学者专家座谈会,郭林民、张玲玲等参加,会上部分专家认为:“范美忠想以此挫败整个主流道德!想撬翻整个人类道德!非常无耻!”;同时,“凤凰卫视是“扒粪机,把本来不需要讨论的话题大张旗鼓来讨论,使本来非常清楚的价值观搞混淆,更是非常可耻的!”,“那些支持范美忠的人,尤其无耻!”,“我们现在教育的成功是我们中华民族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英雄主义教育的结果!”,乌有之乡还专门开辟批判范跑跑专栏,并将“范所代表的自由主义”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与批斗。18、2008年6月15日,新京报发表吴稼祥评论:《“范跑跑”亵渎“自由”》,文章指出:“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条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责任关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权,同时也有监护责任;学生们被家长委托给学校享受被监护权。在发生有生命危险的灾难性事件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助自己的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的救助责任,和军人在战场上的责任没有两样。”“自由是与责任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兽(猎杀)的自由或鼠(逃跑)的自由,而绝不是人的自由。”19、2008年6月16日,以反对“伪科学”著称的评论人方舟子发表《范美忠如在美国铁定会被学校开除》,指出: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规定:“必须尽合理的努力保护学生避免有害学习、健康、安全的情况”。这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范美忠铁定会被学校开除,而且这辈子别想再当教师了。原因很简单:他的所作所为非常不具有professionalism。20、2008年6月1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当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案例,如果范美忠准备上诉,我们将提供法律援助。”21、2008年6月17日,都江堰光亚中学卿光亚校长在接受新快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都江堰市教育局16日上午再次找到他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面谈。“教育局领导向他表示,因为范美忠发表了不合适的语言,影响太大,现在口头要求学校解聘范美忠。”而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则表示:“私立学校,解聘、聘用教师是他们的学校行为。”当记者追问“教育局是否要求解聘范美忠”一事时,周泽邦说了一句“我们依据职能行使教育管理”。都江堰教育局局长张庆当日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如果是都江堰市教育局发证,就由该局依据《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据他们调查,范美忠并未向该局提出过办证申请。该局已责成光亚学校提供范美忠的有关证明,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22、2008年6月17日,扬子晚报发表评论《砸范美忠饭碗涉嫌权力的滥用》,文章认为:即便是范美忠的言行违背了“教师法”等相关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以一种违法的手段来制裁另一种违法的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文章同时引用中国政法大学何冰教授在其博客中撰文 “取消资格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之一种”,依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处理范美忠事件,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一、进行事实调查,并形成证据。二、在进行处罚之前,实行听证;三、作出正式的处罚文书,告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关人范美忠。四、处罚文书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显然,在程序上,有关部门是严重违法的。23、2008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叶志军评论《解聘范美忠就能以正视听?》,文章认为:解聘一个范美忠就能廓清教风、以正视听,却有些近于虚荣的乐观。身为一个曾经的北大高才生,如果真的滋生了为主流价值观所不容的思想,这又岂是开除几个教师所能解决的。24、2008年6月18日,广州日报发表王文琦评论文章《社会宽容更有利于拯救范美忠》,认为:范美忠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他虽然已经年过而立,但尚没有形成完整、健全的价值观。他虽然博学多才,却不知道知识和才能对于人的意义。他虽然叫嚣自由,却孤立地理解自由,不懂得自由的真正内涵,更撕扯不清自由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果说范美忠事件有其他超越其自身的价值,这种对社会宽容度的检验应该是其中之一。”25、2008年6月18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党委书记王春梅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同时,王书记表示:“范美忠毕业离校之后,就曾经在网上将他所认识的北大的老师轮流骂了一遍。在学校时他不好好学习,对老师也十分不恭敬!”26、2008年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曹林评论文章《可别轻视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可以促使我们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同时,还发表了《有感于光亚校长希望骂那些修楼修垮的人》,提出房子倒塌时老师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可能并非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人在危险降临时一种本能的求生反应——这种本能虽然不道德,但可以原谅,因为每个人身上也许都有这种本能,这种本能只是没有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去救助别人,并没有伤害到别人的利益。但建房子时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水泥中掺沙土就不可原谅了,那不是求生本能,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谋财害命,为了利益而置他人生命于险境之中。相比之下,最该痛骂的当然是那些修楼修垮的人。27、2008年6月20日,鲁国平发表评论文章:《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无关乎法律程序和因言获罪!》认为:“如今虽然讲究依法治国,但并不表示制度和法制的漏洞就可以作为范美忠逃脱处罚的理由,在中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碰到问题再寻求对策,即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政模式……”因此,“由于媒体爆炒和引发全民大辩论使范美忠成为标杆性的典型反面人物,适当处罚他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具备极其深远的意义的!”28、2008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发表评论文章《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丧失大学精神》,认为: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29、2008年6月20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镇江发表演讲时指出:“除他(范美忠)外,没有第二个老师跑!”,钱教授最后指出:“跑”却“不能辩解”,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羞耻感。“范跑跑”不仅跑了,而且面对那么多的媒体还“辩解”了,最要命的是“还用从北大学到的知识来辩解!”30、2008年6月21日,新京报发表林达的文章《该解聘范美忠吗?》,文章以在美国911事件中的邱吉尔先生为例,指出:尽管其言论触及了美国民众的公愤,但所在的学校“仍然支持他应有的权利,因为必须坚持学术自由不受干预的原则”,文章提出:《教育法》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法律条文,它的定义是不明确的,什么是良好的思想?由谁来判断和界定?这样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31、2008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华文章《谁都没有以命换命的义务》,文章指出:“我不认为教师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郭如果要求范做出这种牺牲,就是不应该的……”“《教师法》再修改,也不可能写入让老师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只能更加明确强调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32、2008年6月25日,广州日报发表心理学家张结海的评论:《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文章以美国“詹姆斯?沃森”事件与“前哈佛大学校长拉里?萨默斯”事件,指出美国也是一个因言治罪的国家,文章最后指出:“不治他的“罪”,这就客观上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33、2008年6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发表《一个“异端”的道德试验》,文章列举出范事件以来出来的种种评论,认为范已经成为了一个靶子,文章引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的观点,“范美忠检验了一下中国当下的道德观,我们发现,其实还是‘圣人化’。”34、2008年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范美忠事件发表看法,认为:“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同日下午,范美忠对此表态:自己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无耻。范美忠反而提醒教育部应该关注倒塌的校舍“建造这些校舍的官员和教育官员才最无耻”。35、2008年6月2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网上开始了对于教师法与道德条例实施细则的大讨论。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范的一次奉献,然而,荆楚网则发表《保护学生安全教育部岂可推责?》,文章指出:与危房改造、学生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相比,教师保护学生安全处在这条链的最末端,所起的作用最有限,教育部此时更应该借着民意的威风,和相关部门一道,着手解决各类威胁师生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并且拿出具体的措施方针和时间表,将保护学生的链条做结实,做稳妥。36、2008年6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他分析范老师在网上的“先跑言论”是震后的“病态反应”,接近“痴人说梦”。采访中,他透露了范美忠如何进入光亚中学,以及在学校的种种表现。他同时强调:“学校距震中心也就15-20公里,当时房子像扇纸一样迅速在扇。那一小段时间里,人的头脑是空白的,我们许多老师的记忆里,半小时以后才想到自己的妈、孩子、老家。”,同时,他也认为:“范美忠说的也许是真话,但不善,不美”。37、2010年5月27日,在“范美忠风波”两周年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之际,评论人刁博在光明网发表文章《教育要改革就要重新认识范美忠》。文章认为范美忠是是一位真正出色、优秀的教师,他是是非颠倒、黑白不明的教育大环境的牺牲品,他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之一”,我们不能在20年之后才认识到我们今天错怪了范美忠。呼唤社会重新认识范美忠,认真反思教育问题。2008年12月30日,范美忠接受了天涯杂谈的访问,回答了众多网友们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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