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正式实施
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什么时候实施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北京市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将在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那么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对比之前的规定,做了哪些改变呢?1、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实施处罚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可处200元罚款。2、对一次性用品进行限制(1)新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2)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引导绿色消费出发,条例明确,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由市城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3)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严处“混装混运”(1)新条例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2)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罚额度由之前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北京垃分类标准是什么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中,为方便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避免产生概念混淆,条例进一步简化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并在附则中给出定义。1、厨余垃圾:(1)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2)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3)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2、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3、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4、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北京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2020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条例明确规定:1、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引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2、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3、同时,支持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管理、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参与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4、垃圾桶的设置条例区分单位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其他公共场所三类区域,分别提出细化的设置要求。(1)对于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求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2)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四类收集容器。(3)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北京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北京垃圾分类在2009年7月1日已经开始推行实施,直至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已经达到了60%左右,覆盖200多个乡政街道,并在2020年之前全面实施,北京垃圾分类的名称与上海不同,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干垃圾。
2、北京垃圾分类是在2009年7月1日进行推广并实施,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已经达到了60%左右,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去年全市共有2300多家的公共机构加入了垃圾分类的队伍中,并在2020年之前全面实施。
3、为了将垃圾分类顺利进行,北京市城管委则推出“五统一”的原则,统一车身的颜色、标准、运输标志、单位以及电话,对于各类生活垃圾的车辆进行改造,提高各类垃圾车的精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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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什么时候实施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北京市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将在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那么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对比之前的规定,做了哪些改变呢?1、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实施处罚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可处200元罚款。2、对一次性用品进行限制(1)新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2)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引导绿色消费出发,条例明确,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由市城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3)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严处“混装混运”(1)新条例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2)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罚额度由之前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北京垃分类标准是什么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中,为方便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避免产生概念混淆,条例进一步简化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并在附则中给出定义。1、厨余垃圾:(1)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2)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3)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2、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3、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4、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北京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2020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条例明确规定:1、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引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2、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3、同时,支持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管理、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参与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4、垃圾桶的设置条例区分单位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其他公共场所三类区域,分别提出细化的设置要求。(1)对于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求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2)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四类收集容器。(3)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北京垃圾分类是什么?
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类方法为“四分法”,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孙x军曾在节目中对这四类生活垃圾作了详细介绍:可回收物(蓝色桶):可循环利用的,报纸、镜子、饮料瓶、易拉罐、旧衣服、电子废弃物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保鲜膜、塑料袋、纸巾、大骨头、玉米核等。有害垃圾(红色桶):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注意:《条例》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或者未进行分类处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或者渣土消纳场所许可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生活垃圾分类
北京垃圾分类有哪些啊?
北京垃圾分类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一)厨余垃圾: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食物残余。(二)可回收物:指生活中产生的未污染、适宜回收、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害垃圾包括:药物类、电池类(除了普通干电池,其他电池一般都列为有害垃圾)、灯管类、胶片类、油(漆)类、含汞品。(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北京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北京垃圾分类实施时间: 2020年5月1日起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高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为方便公众分类投放垃圾,避免产生概念混淆,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简化了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条例》在附则中详细解释了各类垃圾的区别。 厨余垃圾 ,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 ,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餐厅、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最高可罚5万元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引导绿色消费出发,条例明确,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设置醒目提示标识。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最高可罚200元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其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信息将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北京垃圾分类标准
北京垃圾分类标准如下:1、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是绿色的,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2、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是蓝色的,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者部分使用价值;3、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是红色的,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4、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是灰色的,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北京垃圾分类分哪几类?
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又称干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中药药渣和鸡蛋壳是属于厨余垃圾。
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大致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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