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在丽江遭围殴毁容
丽江女游客被打的真相是什么?
2月13日,“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还在热议中。事件回顾事件从几张引发热议的照片说起。照片来自一位网名叫“琳哒是我”的女孩的微博,她发布照片称自己在云南丽江旅游时被一群陌生人殴打,伤情严重,但警方却没有逮捕全部嫌疑人,自己要求做伤情鉴定也没有得到允许。这个遭遇殴打的女孩名叫小琳,在她发布的照片中,左边一张是她出事前的照片,右边一张是出事当天的照片,从两张照片上,我们似乎很难看出这是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遭遇让她有如此大的变化呢?小琳回忆,2016年11月11日,也就是她来到丽江的第三天,她和张某来到酒吧聊天,期间还认识了邻桌一位来自佛山的小伙子阿铭。小琳说,凌晨两点左右,客栈老板来到酒吧,带着她和张某、阿铭三人去古城外的一家烧烤店吃烤肉。小琳回忆,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烧烤店又来了一拨客人。通过小琳的讲述,我们发现这起案件发生的很突然,小琳也不是很明白双方到底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又是什么原因会让对方下手如此重?网上还有人提出,是小琳一方出言侮辱丽江,才造成双方冲突,那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呢?案发时现场有三方人员:一方是小琳三人;一方是实施殴打行为的人;还有一方就是烧烤店工作人员。为了更完整地了解事发经过,央视记者来到案发现场,找到了这家烧烤店的老板。专家解读:警方立案需慎重不管是嫌疑人人数的问题、还是鉴定时间的问题,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案。而对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程序上是否存在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表示,现在我们从这个被害人的愿望来讲,当时希望她马上去启动了那个立案程序。但是,实际上我们刑事诉讼中的立案这方面,采取的这种比较慎重的原则。所以在开始的时候,他利用的是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按照治安那个案件,来先行做一些处理,而事后在伤情结论出来,达到刑事案标准的这个情况之下,再进行刑事立案,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的保障。除了对案件本身的探讨,还有一些问题也在这次事件中显露出来,那就是小琳的遭遇发布后,很多人从对案件的气愤,扩展到对丽江这座旅游城的否定。如何避免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改变一些旅游城市目 “知名度越来越高,美誉度越来越低”的尴尬,也值得深思。
丽江被打女子毁容事件是怎么回事?
2016年11月11日凌晨,她和另外另个朋友走进了丽江古城的宁蒗松果儿烧烤,随后进入包间用餐。大约10分钟后,另外一群男子进入烧烤店,坐在大厅喝酒吃饭。“我们三个人就在包间里面,他们在外面喝酒吃饭。”琳哒说,两桌人都相安无事。她中途上洗手间也经过大厅,也没有任何争执。吃了1个小时之后,琳哒和朋友开始用东北话聊天。这时,外面有一个189cm高的男子开始学她说东北话。“我说一句他就在外面学一句,然后伙同其他的人一起哈哈大笑,我们觉得他们很无聊,不管是搭讪还是挑衅的意思,我们没有理会。”琳哒说,他们几个继续吃烤聊天,隔一会对方又开始学她说话,不仅如此还破口辱骂。琳哒和朋友停止聊天,起身询问对方“是不是喝醉酒了?什么意思?”问完之后,一群人没有动静。琳哒以为这件事就过了。没想到,2分钟后,这群男子提着空酒瓶子进了包间。据琳哒讲述,她的朋友第一个被打,然后是她。“他们一脚把我踹倒,我的头撞到了墙角。他们又用酒瓶子砸我的头,我感觉眼前一黑。我的项链被扯断,他们抓扯着我的衣服把我拖到烧烤店外面,对我拳打脚踢。”不仅如此,有人还用砸碎的啤酒瓶划她的脸。大概打了半个小时,打人者感觉打累了,抽了支烟,接下来开始录视频。“他们扯着我的头发,让我面朝天录视频,我的脸被划破之后还踢我的脸,伤口就爆开了。”一行人还挑衅地问她“怎么受的伤”、“要不要帮忙打120”……琳哒被迫求饶,男子狠狠踢了她一脚,把她的手机扔给她。走之前还放话“我就是当地人,我连警察都不怕,你爱上哪儿上哪儿。”琳哒说,这群男子似乎有分工,3、4个人围打一个。她和另外两个朋友都有不同程度受伤,她受伤最重。“他们不仅打人,还抢走了我们的钱包和手机。最后把我的手机扔给了我。”
女游客在丽江被打案什么时候开审?
7月14日上午,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游客被打”一案。六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庭上,被告人和荣松被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被控寻衅滋事罪。2017年1月,网传“丽江发生打人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经公安机关调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董某某(女)、孙某(男)、张某(男)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期间,与之前在该烧烤店饮酒吃烧烤的和荣松(男)等人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和荣松等6人将董某某等3人打伤后逃离现场。随后,6名嫌疑人被刑拘。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9日依法受理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案。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向被害人告知相关权利义务。2017年4月19日,法院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7月10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2017年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民事)。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日常生活中,切莫一言不合就动手,否则恐面临“牢狱之灾”。
丽江女游客遭殴案开庭进展如何?
2016年11月,游客小琳和朋友在丽江一家烧烤店吃饭时,遭到邻桌的几名男子殴打。小琳将遭遇发布到网上后,引发舆论关注。今天,本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6名均不满25岁的年轻人,就是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11日3时左右,被害人小琳、张某、孙某三人来到丽江市古城区一烧烤店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店里的大厅内吃烧烤。在双方各自喝酒过程中,被告人一方以学被害人小琳口音等方式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无端挑逗、起哄捣乱,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一方的言行表示不满后,被告人和荣松、杜澄以敬酒为名对被害人进行挑衅并使用啤酒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最终,六名被告人将三名被害人打倒在地,和荣松与杜澄对三名被害人进行收集视频录像,并对被害人进行言语威胁,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小琳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另外,被告人和荣松除了这起案件外,还涉及另一起2016年的故意伤害罪案,法庭也将一并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和荣松等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和荣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的庭审中,被害人小琳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刑事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被告人家属、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八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上午庭审结束 主要进行法庭调查目前,上午的庭审已经结束,上午主要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针对案发当天的情况,一一对六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随后,公诉机关展示了部分证据。下午将继续开庭,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当事人讲述 回顾案件来龙去脉小琳说,2016年10月,二十多岁的她刚刚从老家辽宁只身来到广东,因为创业上遇到了一些挫折,再加上感情上的一些不顺心,小琳说,她想找个地方舒缓一下心情。小琳说,她是第五次来到丽江,这次来,她结识了同在一个客栈的游客张某,以及客栈老板孙某。小琳回忆,2016年11月11日,也就是她来到丽江的第三天,她和张某来到酒吧聊天,期间还认识了邻桌一位来自佛山的小伙子阿铭。当天凌晨两点左右,四人相约去古城外的一家烧烤店吃烤肉。小琳回忆,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烧烤店又来了一拨客人。被害人 小琳:一共有十一个左右吧,反正他们陆陆续续来的,刚开始是来了五六个,后面也是来了五六个,差不多就是这个。点了多少酒也记不太清楚了。小琳说,聊了没多久,阿铭就有事离开了。后来,她突然发现新来的那拨客人有人学她的口音说话。被害人 小琳:一直学我说话的都是一个人,当时我就有一种感觉,就感觉这个人怎么是这样子,我不知道他是调戏你怎么样,当时也没搭话。小琳说,没想到,自己的忍让并没有让对方停止这种行为。被害人 小琳:他是很刻意的,当时他骂我,骂的挺难听就学我们东北说话的那种口音。我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什么意思?被害人 客栈老板:小琳就说,学我说话干什么,有意思吗?小琳称,这桌人先是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就起身来到了他们的包厢里。被害人 小琳:学我说话那个男的,他就拿着酒瓶子站起来了,好像很冲动的样子一下站起来了。然后走到我们包厢门口。我感觉他张某是要走,因为他已经准备拿手机,刚迈出一步,学我说话那个男的,一个酒瓶子就砸到张某头上去了,我们当时就蒙了。烧烤店老板:都是我的客人,我说有什么事大家好好说,好好商量,这些话我都说了,然后我过去拉架,然后他们就全部都出去了,我们就开始在里面藏刀子、凶器还有板凳啊这些。反正,他们在外面打的时候,我们就在里面藏这些东西。小琳说,当时,她掏出手机准备拍下这一幕,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她也遭遇了对方的殴打。被害人 小琳:然后可能是被他们看到了,过来又砸了我一个啤酒瓶子,砸到我头上。客栈老板已经被他们控制了,那个时候我是第一个被扯到烧烤店外面打的,随后就是客栈老板,最后才是张某。小琳说,在烧烤店外,她们三个人遭到了对方的围攻。被害人 小琳:打我的人就有三个,打其他的人我也看到,打客栈老板的时候我看到有三四个呢。在外面的时候,打我的人拿脚一下就把我踢倒了,然后就拿手里的酒瓶子,酒瓶子还剩一个头在他手里,他就对着我的脸就划了一道。随后,殴打小琳他们的人离开,小琳也被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由于角度问题,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并没有直接拍摄到小琳被殴打的画面。不过,另一名被害人张某被人追逐的画面,却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6年前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唐山事件是噩梦重演!如何才能让噩梦不重演?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唐山事件是噩梦重演!想让噩梦不重演,那么,扫黑除恶就要扫尽除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如此,也要加大普法教育和宣传,让民众懂法守法,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妇联等部门,要加大自我保护宣传教育,让妇女儿童了解自我保护知识,在遇到一些事情时能够迅速做出判断,根据形势选择恰当的自我保护方式!相信从两方面双管齐下,这种噩梦便不会在重演,不会再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安全受侵害!法治社会,法律为上!任何人触犯法律的代价就是要接受公诉,接受上庭审判,最终入狱服刑!所以,请勿肆意触碰法律,请勿踩踏法律红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多大权,不管多少钱,一律一视同仁!该罚该判,绝不姑息!世界之大,总会有藏在阴暗地里的“老鼠”,只要相关部门有信心,那么,这些阴暗面肯定会被打掉!网友热议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出面发声,网友纷纷表示着实心疼!已经六年,被打毁容的女子对于被打的那一幕依旧没有忘怀!此次唐山烧烤店打人一案,又让她想起了自己被施暴的时候,网友表示很心疼这个被打毁容的女子,更心疼至今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唐山被打女生!女生是弱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些下狠手的施暴者实在是令人愤慨!警示特殊案件,影响力比较大的案件,一定要从严判刑,才能有警示作用,才能以儆效尤!网友一边倒的声音都是顶格对施暴者判刑,相信,这起案件会被做成典型案件,后续施暴者们都会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6年前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唐山事件是噩梦重演!对此你有何看法?
丽江遭殴打女游客与6名被告人达和解?
丽江古城法院消息,“女游客在丽江被殴打”事件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7月10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和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吴某、赵某、和某某被控寻衅滋事罪、被害人董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2017年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2017年春节前夕,微博网友董某某发布信息称,2016年11月11日晚,其在云南丽江吃烧烤时遭一伙人殴打,导致面部受伤。今年3月17日,丽江古城法院依法受理了和某某、杜某等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4月19日,受理了董某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如今已经和解。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殴打女游客。但是冲动是魔鬼还是要说一下。
女游客丽江被打案六被告人被判刑多久?
2017年8月17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和荣松曾于2016年7月23日凌晨在楚雄州南华县持刀将李某砍伤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董某某、张某、孙某三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另外,2016年7月23日凌晨,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吃烧烤时持刀将李某砍伤后逃离现场,于2016年8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一级。古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后果,破坏了社会秩序,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州南华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赵智、和凌波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和荣松一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六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违法犯罪,必将受到制裁。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后续是怎么回事?
春节期间,一位在丽江旅游的女子被打的遭遇在网络不断发酵。微博名为@琳哒是我(下称琳哒)的网友发布消息称,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其在丽江旅游时,在一饭店内被几名男性暴打导致严重受伤。目前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2月1日事件当事人琳哒。否认相关“诋毁丽江”的网络传言丽江打人毁容事件发生后,其中有网友自称“参与者的女朋友”发微博称,琳哒被打是因为说了诋毁丽江的话。该微博引发网民关注。2月1日,琳哒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这段时间她没有回过家,春节是她独自一个人过的。就上述网络传言琳哒回应称,绝对没有骂过丽江,对于该网友的言论,其称“不知道(她)是打人一伙的,还是什么。既然知道这么多情况,为何不去公安局说明情况?发微博还不如去公安局,这样子更有力度。”在被施暴的过程中,自己没有看到有女人在场,“她不在现场,又是如何知道情况的?警方有必要找出这个人来调查。”无意抹黑丽江形象 认为“打人”系个人行为对于此次事件,琳哒称打人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全部。琳哒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她曾经多次前往丽江旅游,“完全是被丽江的美景和闲情逸致吸引,原先自己很累的时候都会怀念丽江的感觉,怀念客栈老板的热情。”但是这次在丽江所发生的事情,却让琳嗒没有想到,“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到现在都想不通”。琳哒向记者表示,事发后有人觉得自己损害了丽江了形象,有时候会遭受网上的谩骂,甚至有人关注自己的私生活,很难过。“他们不是我,他们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鬼门关逃离的人,经历了这次我害怕了,但是我还会经常看以前我再丽江景点拍的照片,没毁容的我,迷人的景色”。琳哒告诉记者,有太多人误会了她当初发微博的行为,“说实话,我发微博没有说一句丽江不好的话,我只是在阐述实情。现在有人发微博或者私信骂我,真的挺打击人的。”
张若昀丽江被打是怎么回事?
张若昀的爸爸在2011年曾发微博透露父子俩在丽江被围殴,张若昀被打到脸部变形。早在2011年10月,演员张若昀和其父张健就曾在丽江被打。张健当时发微博写道:“在云南丽江后街五号酒吧被联防围攻,我让张若昀打110报警,随即遭联防殴打,我摔倒后被他们从桥上拖至四方街,若昀挣脱去救我,立即遭到他们的重拳,脸部已变形。我被拖出十几米,才被允许站起来。”1月24日,微博名为“琳哒是我”的董某发图文,自曝曾在丽江遭暴打毁容,并指期间民警不作为,一时间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发现,演员张若昀[微博]的爸爸在2011年曾发微博透露父子俩在丽江被围殴,张若昀被打到脸部变形。12月25日中午,丽江市公安局新闻办针对“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发声明,表示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专门就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女游客在丽江遭暴打抢劫 现场自述经过 打开新浪新闻 看医生这样分析她的伤势经调查,2016年11月11日5时58分许,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门口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烧烤店门口,发现董某某、孙某受伤,随即与120一道将董某某、孙某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验,并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女子自称在丽江遭围殴毁容 打开新浪新闻 看她自拍前后对比照经古城公安分局调查,2016年11月11日5时58分许,董某某、孙某、张某在烧烤店吃烧烤时,被在烧烤店吃烧烤的几名男子殴打,造成董某某、孙某不同程度受伤,随即古城分局陆续传唤了6名嫌疑人进行调查,2017年1月20日,丽江市古城区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目前,案件事实清楚,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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