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行情
什么是外汇市场?
问题1:什么是外汇市场?
问题2:外汇市场是什么意思?
广义的外汇市场泛指进行外汇交易的场所,甚至包括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场所,外币期货交易所等;狭义的外汇市场指以外汇专业银行、外汇经纪商、中央银行等为交易主体,通过电话、电传、交易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实现交易的无形的交易市场。
外汇市场是从事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随着交易日益电子化和网络化,取而代之的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来进行外汇的报价,询价,买入,卖出,交割,清算。所以我们说现在的外汇市场是一个无形的市场,是一个计算机的无纸化市场。外汇市场实际上是一个包含了无数外汇经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在外汇市场中,我们个人是最小的交易者和参与者,是随行就市的仆从者。在外国成熟的市场中,做外汇买卖的还包括中间商,经纪公司,中央银行国际性的公司和一些基金机构。
中间商是指主要的商业银行。一般市场上以他们的报价为货币之间的汇率,外汇市场的其他参与者通常向这些商业银行来询问所能提供的汇率。现在,外汇市场的其他参与者通过著名的信息服务商,如路透,在国内比较著名的是世华。他们通过图形数据来收集不同的中间商的报价,再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电子活动板等向全球发布财经信息,使得全球的交易者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获得信息。充当中间商的商业银行通常愿意承担汇率风险并经常从事投机交易。
经纪公司自己不能直接报出自己的汇率,他们将中间商的报价传递给其他的市场参与者,经纪公司只有在确定的商业承诺之后才会公开询价方。经纪公司完成的交易占外汇市场40%的总交易量。中央银行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多个国家的货币联盟(如欧元区)的货币当局,负责制定本国或本地区的货币政策,发行货币,调整利率,维持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也是其经常使用的货币政策。我们讲实际操作时再详细介绍各国央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
国际性的公司通常是一些在国际上很有名的跨国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参与外汇市场是它们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有些公司还有自己的外汇交易室,专门从事外汇交易。它们的实力富可敌国。它们参与投机和交易,也愿意承担外汇风险。基金机构:它们是市场上真正的投机者,它们手中的资金就是我们俗称的“热钱”。这些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上呼风唤雨,经常攻击他国的货币,最著名的是索罗斯和他的量子基金。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我就不多说了。
现在的外汇市场可以叫做全球外汇市场,因为全球时差把世界各地外汇市场的营业时间相互连接,可以不间断地进行交易。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主要的市场有:伦敦外汇市场:伦敦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国银行的分行、外汇经济商,其他的金融机构和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这个市场,最大的交易是英镑/美元的交易,所以广大的汇民朋友在交易英镑时对伦敦的市场要特别关注。伦敦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北京时间17;00-次日1:00。
纽约外汇市场:纽约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是在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和外国银行的分行,著名的中资机构有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和一些专业的外汇经纪商。纽约外汇市场不仅是美国国内的外汇交易中心,同时也是重要的国际性外汇市场。这个市场的交易时间是北京时间22:00到次日5:00。由于纽约市场和伦敦市场的交易时间有一段重合,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市场的交易最为活跃,交易量最大,行情波动的比例也大.
东京外汇市场:东京外汇市场的交易者是外汇银行、外汇经济商、非银行客户和日本银行。交易时间北京时间8:00~14:30。东京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是美元/日元、欧元/日元。在交易中,一般行情比较平淡,但是大家在日后的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日本出口商的投机作用,有时由于日本出口商的投机,使日元在汇市上出现大幅的波动。例:2002年10月23日星期三美元/日元在东京市场受到打压,迅速从1美元=125.26日元下跌到1美元=124.00日元水平。
欧洲大陆的外汇交易市场:欧洲大陆的外汇交易市场由瑞士苏黎士市场、巴黎市场、法兰克福市场和一些欧元区成员国的小规模的市场组成。主要是德国的法兰克福市场。现在它的交易量已经使其成为世界第三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14:30~23:00。在交易中比东京市场活跃,汇价的变动也很大。
香港外汇市场:香港外汇市场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国际性外汇市场。香港市场的参与者是主要的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香港市场中港币实行联系汇率制,主要交易的品种有美电交易。在索罗斯攻击香港时,就在美电交易中搏斗了好几个回合。(美电是行业术语,指美元/港币)还有美元兑其他的货币交易。
我还要向大家介绍大洋洲的两个市场:惠灵顿外汇市场和悉尼外汇市场。惠灵顿外汇市场是全球每天最早开市的市场,交易时间北京时间4:00~13:00。两个小时之后,悉尼外汇市场开市。收市也晚两个小时。主要交易本国货币和美元的交易,澳元是美元集团的货币。
我国的外汇市场:我国的外汇市场叫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它是在央行的领导下的核算,非赢利的事业法人。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会员包括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其他的非银行性机构。外资银行只能代理。不能自营外汇买卖。在1994年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外汇市场在各个方面已经接近外国的外汇市场。但是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
外汇市场的特点:
如果从外汇交易的区域范围和周围速度来看,外汇市场具有空间统一性和时间连续性两个基本特点。
所谓空间统一性是指由于各国外汇市场都用现代化的通讯技术(电话、电报、电传等)进行外汇交易,因而使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整个世界越来越联成一片,形成一个统一的世界外汇市场。
所谓时间连续性是指世界上的各个外汇市场在营业时间上相互交替,形成一种前后继起的循环作业格局。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在当代世界经济中,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是任何国家都不能离开的。伴随着商品、劳务以及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各种为进行支付而跨越国界的货币运动就不可避免。国际经济交往形成外汇的供给与需求,外汇的供给与需求导致外汇交易,而从事外汇交易的场所,就称为外汇市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国际外汇市场也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外汇市场大小
这里所说的大小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空间的大小,而是指外汇市场的规模(主要指交易量)及其发展速度而言的 。外汇市场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资本投机市场,其历史要比股票、期货、债券、基金等短的多。然而,它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到1998年,全世界每日的外汇交易量已达到1.2万亿美元,已远远超过股票、期货等其它金融商品市场,成为当今全球最大的市场。
如此庞大的市场,其发展历史并不长,但发展速度却是惊人,以最大的外汇金融交易中心伦敦来讲,基本上交易量是以每3年翻一番的速度在增长。那么,促成外汇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
外汇市场发展的原因:
1、外汇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汇率的自由浮动
有关汇率的知识我们在第二章内将详细叙述。在这里我们只简单介绍一下其发展过程。为方便理解,我们用图表的方式来表示。
古典金本位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及 当代浮动汇率
(包括其后的纸币本位制)~~~ 其固定汇率制度~~~~~~~体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古典金本位制及固定汇率制度下,外汇市场处于基本没有或者规模很小的地位,由于浮动汇率体系的出现,外汇市场便以日新月易的速度迅速发展。
2、促使外汇市场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是金融的自由化
从70年代末开始,一些主要工业国家开始了金融改革,使其金融制度开始朝自由化方向迈进。表现为:
a、金融市场的自由化,放松或取消了外汇管制,这是金融自由化的主要内容;
b、利率自由化,即放松或取消银行存款和贷款的限制;
c、金融业务自由化,放松或取消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交差限制。
从上面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即将加入WTO,金融市场的越来越自由化,我国外汇市场也会得到迅速、稳定的发展。
中国主要外汇市场有哪些?
中国是目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不要奇怪,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地位却很低,所以到目前为止,人民币还不是国际流通货币。加上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有限,真是因为这个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是没有外汇保证金的交易公司的。中国也没有外汇交易的监管机构。震惊之余告诉楼主,要选择外汇交易,有两个渠道,一个就是选择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这类的投资理财,是1:1的操作,而且手续费超高,没有百八十万动不了。另一类就是国际上的主流交易平台:福汇、ODL、FXSOL等等,这类外汇公司,是英国FSA和美国NFA监管,记住,国际的上第一支股票诞生已经有400年历史,但是在中国只有20年,在这400多年里,西方国家华丽转身,成了世界的金融主宰。欧美的监管严格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当然,国内的投资者在股市、楼市坐了趟过山车以后,急切需要一个公平的交易市场,外汇投资因为双向交易,没有庄家操作,24小时可以进行,被很多人期待,但是因为没有正规的监管和引导,市场上雨龙混杂,黑平台屡见不鲜。外汇投资,可以选择银行或者国际主流的外汇交易平台,不要被不现实的利益诱惑,远离黑平台的魔爪。
外汇怎么买卖
第一步,考虑并决定一个外汇订单。交易者要自己分析市场走势,想清楚自己看好哪一个货币度(或看衰哪一个货币对),从而决定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向。假如交易者觉得近期内美元可能会升值,那么就可以买入美元,在升值后再卖出就可以实现盈利.第二步,在交易软件上建仓。决定好交易的货币对之后,交易者要在交易软件上(如mt4)建立一个订单,也就说我们常说的头寸。一旦汇价到达交易者期望的价格就可以进行平仓,也就是结清头寸。第三步,管理账户。建立好仓位之后,交易者需要关注市场行情,管理好自己的账户,重点是关注已经建立的头寸。这里需要提醒交易者,要设置好止损点位和止盈点位。第四步,平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了结头寸。交易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了结头寸,结束交易。拓展资料:1.买卖简介通过外汇买卖,个人可以卖出手中持有的外币,买入存款利率较高或处于升值中的另一种外币,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息收益或者获得外汇升值的好处,避免汇率风险。如买入利率较高且处于升值中的货币,可获得汇差、利息两方面的收入。通过外汇买卖,个人还可以调整手中所持外汇的币种结构,既方便使用,也有利于保值。目前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只能进行实盘外汇买卖,还不能进行虚盘外汇买卖。所以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均为实盘交易(不能进行透支、保证金等交易),个人在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柜面服务人员或其他电子金融服务方式,进行实盘外汇买卖。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银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报价,为客户把一种外币买卖成另一种外币。目前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完全可兑换,人民币与外汇之间还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居民个人可以持现钞去银行开户,也可以将已有的现汇账户存款转至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在交易手段上,既可以到银行柜台办理交易,也可以通过电话、因特网进行外汇买卖。2.买卖特点与股票、债券、期货等投资品种相比,个人外汇买卖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交易时间长由于全球外汇市场连续24小时在运作,因此,外汇交易的时间最长。只要银行能够提供服务,居民个人可以进行24小时的外汇买卖。汇率波动大个人外汇买卖个人外汇买卖由于目前全球汇率体制主要是浮动汇率,加之国际外汇市场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汇率波动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现象,有时甚至会出现大幅波动。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涨跌幅没有限制。汇价波动给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既带来机遇,也带来风险。交易方式多样、灵活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服务人员、电话或者自助交易设备等方式进行。买卖的货币均为自由兑换的货币由于美元是国际外汇市场交易的媒介货币,多数外汇买卖都涉及到美元,如美元/日元、欧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瑞士法郎等。在欧元面世后,欧元与主要可兑换货币之间的买卖也日益受到市场的重视。
怎么买卖外汇
一、买卖外汇的方式如下:(1)即期外汇交易,是交易双方约定于成交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方式;(2)远期交易,外汇买卖成交后并不交割,根据合同规定约定时间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方式;(3)套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交易方式;(4)套利交易,利用两国货币市场出现的利率差异,将资金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以赚取利润的交易方式;(5)掉期交易,将币种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两笔或者以上的外汇交易结合起来所进行的交易;(6)外汇期货,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用来回避汇率风险;(7)外汇期权交易,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怎么买外汇外汇购买可以通过外币兑换和炒外汇这两种方式来购买。外币兑换是用户用本人持有的可兑换货币,前往国内银行网点进行兑换;炒外汇则是用户和银行签约,开设信托投资账户并存进担保金,属于一种投资行为,是具有风险的,可能会对个人财产造成损失。
汇率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
其实,查询外汇牌价有多种途径,常见的是登录网上银行、拨打电话银行、进入自助银行的查询机等。
现在多数银行都开办有网上银行系统,登录之后,可实时了解。而电话银行基本上每家银行都已开通,市民可直接按提示进入人工服务要求帮助。
在设备齐全的自助银行中,一般配有触摸式多媒体查询机,能极大方便操作人自行查询外汇牌价。另外,市民也可前往银行柜台,向有关人员当面询问。
银行理财人员提醒,现在的外汇牌价常常一日多变,如能掌握好兑换时机,可节约资金。
一、汇率标价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一欧元兑0.9705美元。
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汇率下降;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汇率上升,即外币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更多资料可以在福汇环球金汇上查看。
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3点,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
外汇怎么操作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汇买卖如何计算?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二、外汇买卖如何赚钱?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 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 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3、用好外汇的杠杆: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关于要约邀请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2、案例分析二:要约的修改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4、案例分析四:要约得撤销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诺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案例分析:关于损害赔偿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8、案例分析:关于不可抗力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1、FOB风险转移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5、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6、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8、货物的风险转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9、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0、买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如何用外汇买卖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汇买卖如何计算?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二、外汇买卖如何赚钱?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 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 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3、用好外汇的杠杆: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关于要约邀请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2、案例分析二:要约的修改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4、案例分析四:要约得撤销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诺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案例分析:关于损害赔偿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8、案例分析:关于不可抗力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1、FOB风险转移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5、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6、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8、货物的风险转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9、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0、买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11、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 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卖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买方当即未立即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问题: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法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的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应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但是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实际上12月7日才补进,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即5万美元)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即7月7日前后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补进属于一种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补进制度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1、 甲方是否可以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提前解除合同。 事实及证据: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从未及时向甲方寄送结算书,是甲方无法知道自己的账目情况。乙方最近在媒体公开发布对甲方的攻击性言论,泄露甲方的隐私。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
外汇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外汇交易时间是24小时轮动交易的。我们在进行选择最佳交易时间的时候,一定要明白各时间段的全球各个市场的交易状况,这样你才能更好的分配自己的时间。当然在通过技术分析与基本分析选择好币种后,就要在交易时间问题上做出相应的分析了。外汇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早上5:00--13:00行情一般极其清淡。这是因为亚洲市场的推进力量比较小所为!一般震荡幅度在30点以内,没有明显的方向。多为调整和回调行情。一般与当天的方向走势相反,若当天走势上涨则这段时间多为小幅震荡的下跌。午后13:00--18:00为欧洲上午市场,15:00后通常有一次行情。欧洲地区进行交易及流动资金都是会增加,且这时段也会伴随一些对欧洲货币市场有影响力的数据的公布。通常震荡幅度在40-80点左右。20:00--24:00为欧洲市场的下午盘及美洲地区市场上午盘。这一段时间是市场行情起伏最大的一个时候,同样是资金量与参加数最多的行情。震荡幅度一般为80点以上的行情。
外汇交易时间是什么时间段?
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哪些外汇市场是全球的金融市场,每天的交易量超过5万亿美元,涉及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会影响投资者的交易策略和投资决策。那么,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哪些呢? 一、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指投资者可以进行外汇交易的时间段。一般来说,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周五,每天从上午5点开始,到晚上11点结束。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由主要外汇中心决定的,比如纽约、伦敦、柏林、新加坡、东京等。这些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是不同的,比如纽约的交易时间是从上午8点开始,到晚上5点结束;而伦敦的交易时间是从上午3点开始,到晚上12点结束。 二、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优势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优势在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外汇交易。比如,纽约的交易时间是从上午8点开始,到晚上5点结束,而伦敦的交易时间是从上午3点开始,到晚上12点结束,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外汇交易。此外,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制定不同的交易策略。比如,投资者可以根据纽约的交易时间,在上午8点开始交易,然后在晚上5点结束交易;也可以根据伦敦的交易时间,在上午3点开始交易,然后在晚上12点结束交易。 三、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风险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也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要注意避免这些风险。首先,投资者要注意外汇市场的时差问题,因为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是不同的,投资者要根据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制定不同的交易策略。其次,投资者要注意外汇市场的波动性,因为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周五,每天从上午5点开始,到晚上11点结束,投资者要根据市场的波动性,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 四、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管理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管理是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投资者要根据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以免受到时差的影响。其次,投资者要根据市场的波动性,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以免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外汇交易,以免错过机会。 五、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总结总的来说,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它会影响投资者的交易策略和投资决策。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周五,每天从上午5点开始,到晚上11点结束,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制定不同的交易策略。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管理也是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投资者要根据不同的外汇中心的交易时间,根据市场的波动性,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以免受到时差和市场波动的影响,避免错过机会。
外汇交易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摘要:外汇市场区别于其他交易市场,其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无约束性,因此一天24小时,均有外汇市场在进行交易行为。在全天24小时中,外汇市场每个交易时段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性,投资者在选择外汇交易时间时,要了解它的规律,在适当的时段采取相应的策略。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外汇交易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外汇交易时间基本上是固定的,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每天凌晨的时候,从新西兰的惠灵顿开始,直到凌晨的美国西海岸市场的闭市,澳洲、亚洲、北美洲各大市场首尾衔接,在营业日的任何时刻,交易者都可以寻找到合适的外汇市场进行交易。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主要外汇市场的交易时间:1、新西兰惠灵顿外汇市场:04:00-12:00(冬令时);05:00-13:00(夏时制)。2、澳大利亚悉尼外汇市场:06:00-14:00(冬令时);07:00-15:00(夏时制)。3、日本东京外汇市场:08:00-15:30。4、北京和香港外汇市场:10:00-17:30。4、德国法兰克福外汇市场:15:30-23:00。5、英国伦敦外汇市场:16:30-23:30(夏时制);17:00-00:30(冬令时)。6、美国纽约外汇市场:21:30-03:00(夏时制);22:00-04:00(冬令时)。如何选择外汇交易时间1、8:00-12:00这是亚洲和澳洲市场的活动时间,是外汇行情调整时间段,风险低且收益低,是个不太适合的外汇交易时间段。这主要是由于亚洲市场的推动力量较小所导致的,一般震荡幅度在30点以内,没有明显的方向。保证金交易者可以在早上6-8点左右观察一下,若行情为上下波浪震荡形态,可以在行情震荡到两端时作5-15点的操作,只放止赢不做短线止损即可。2、12:00-15:00这是欧洲外汇开市前夕,外汇交易量逐渐增加,是外汇行情酝酿阶段,风险中且收益低,是个适合持仓的外汇交易时间段。3、16:00-18:00这是欧洲汇市开始交易的一个时间段,是外汇行情波动时间段,风险高且收益高,适合交易但不适合临时建仓。此时段也会伴随着一些对欧洲货币有影响力的数据的公布,一般震荡幅度在40-80点左右。4、9:00-20:30此时为欧洲中午休息和美洲清晨的外汇交易时间段,是第二次外汇行情调整时间段,风险低且收益低,适合建仓。5、21:00-24:00这段时间是美洲市场和欧洲市场同时交易的时段,也是行情主要波动的时间段,风险高且收益高,一般为80点以上的行情,适合交易但不适合临时建仓。6、24点后到清晨此时为美国的下午盘,一般此时已经走出了较大的行情,这段时间多为对前面行情的技术调整。
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还会涨吗
会的,但涨的速度会减缓。人民币汇率升到6.5时代,下一步持续保持升势应是大概率事件,原因有四。其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逐渐加深,央行外管部门人为干预因素基本排除。在今年十月末,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秘书处就曾发布消息称,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行基于自身对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情况的判断,陆续主动将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模型中的“逆周期因子”淡出使用。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未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可能性加大,人民币持续升值人为抑制因素基本不存在,这为人民币持续升值营造了有利条件。其二,中国目前基本摆脱了新冠疫情的负面冲击,经济发展势头在全球首屈一指,而与此相反的是,欧美国家的经济复苏速度较慢,尤其美国疫情形势依然相当严峻,这让美元会持续徘徊在弱势通道上。显然,中国由于有基本经济面的支持,人民币汇率还会持续保持升势。其三,对人民币汇率起到推升作用的另一因素是11月12日央行、国资委联合举办的主题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更好服务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座谈会,释放出了一系列积极信号:央行表示已联合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政策文件将很快出台。这意味着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离岸人民币市场也将得到大力发展,更将促使在岸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开放,提高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容量和深度。尤其将会继续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环境,提高人民币跨境及离岸清算效率。目前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人民币国际使用取得了明显进展,人民币已经是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人民币跨境收付占中国本外币跨境收付的比例超过1/3。人民币已加入SDR货币篮子,并成为全球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和官方外汇储备货币。其四,最为重要的是,11月15日东盟十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这不仅将推动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也将为促进地区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更将成为拉动全球增长的重要引擎。尤其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疑将成为RCEP的核心,既对RCEP各国经贸往来产生强大的推动效应,让参与各国受益。同时也让人民币在RCEP参与各国的贸易结算与支付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对推动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提升以及吸引RCEP各国来中国投资、增加RCEP各国对人民币需求等方面都将带来多重利好,这样的结果也会对人民币汇率持续保持升势带来一定推力。总之,人民币汇率虽进入6.5时代,但综合考虑进出口贸易前景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后续人民币汇率仍有升值空间,预计人民币升值趋势仍不会改变,但升值速度将有所回落。
做外汇哪个平台好
做外汇有以下几个平台都比较好:一、ABL银行ABL,世界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外汇交易平台中在业界以卓越的服务和诚信闻名于世,其经营史超过100年时间,又被称为最值得信耐的银。ABL银行在全球6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90多家分公司,超过275个网点和1900多部自动柜员机,全球拥有2.5万名雇员。2010年,ABL正式取得了ASIC金融期货外汇投资业务监管牌照,从此这块业务独立名称为“ABL FOREX ”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愉快的交易经历及咨询服务。二、福汇,2010年12月7 日宣布于纽约商品交易所(NYSE)交易上市,其首次公开发售股A类普通股的价格已定为每股14.00美元。福汇集团自行研发了自己的交易平台Trading Station。并且有三种交易模式∶1.点击及确认2.一击交易3.双击交易福汇的服务器也支持MT4客户端,并且可以使用MT4客户端。MT4和TS2交易产品和交易规则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三、IFX(FXSOL),IFX全球最大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商之一,是美国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注册交易商,并且是美国国家期货协会 (NFA) 的成员。IFX总部位于英国伦敦,从1965年起在伦敦证交所上市,并且是伦敦金属期货交易所的成员。作为一家公众上市公司,IFX受到更多的政府和市场监督。四、欧福市场欧福市场是是英国的平台,FCA监管,监管号:466201,于2007年成立,经营模式;Market Maker(做市商)、STP-NDD, 支持平台软件;MT4、XTS、移动软件, 最低入金250美元,支持信用卡、电汇、银联出入金,每月免费出金一次。五、AETOS简介AETOS澳大利亚知名的金融交易服务商。自2012年获得澳大利亚投资委员会(ASIC)的金融服务牌照并受其监管。AETOS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第一大城市—悉尼,致力为零售客户及机构提供广泛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金属、能源、股指、农产品等CFD产品。AETOS旨在为全球投资者打造世界一流的服务平台,并提供先进有保障的网上交易技术支持及值得信赖的客户服务。六、瑞银国际(RUI YIN),总部位于英国,主要经营部门在欧洲,业务框架扩展到整个欧洲和亚洲,在日本设有专门的亚洲地区服务部门。瑞银国际旨在以极具竞争力的交易成本,也就是银行间市场核心点差和低水平的手续费,是客户在交易中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同时RUI YIN在研究和开发商积极进行投资,改善终端用户的交易需求。
外汇哪个平台好?有推荐的吗?
外汇交易平台是指提供外汇交易服务的在线平台。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外汇交易平台,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平台:MetaTrader 4/5(MT4/MT5):这是目前市场上最流行的外汇交易平台之一。它提供了强大的交易功能和工具,具有高度的可定制性和用户友好性。MT4/MT5平台可以在PC、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上使用,也支持自动化交易和算法交易。cTrader这是一款专为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设计的平台。它提供了用户友好的界面和高级的交易工具,支持自动化交易和算法交易。cTrader平台也可以在PC、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上使用。TradingView这是一个在线的图表分析平台,也提供外汇、股票、期货等各种交易市场的实时行情和图表分析工具。它的用户界面友好,功能强大,还支持社交交易和自动化交易。IG Markets这是一个全球领先的外汇交易平台之一,提供了多种外汇交易工具和产品,包括差价合约、期货、股票等。它的交易平台简单易用,支持多种设备使用,还提供了实时行情、图表分析等工具。以上只是市场上一部分常见的外汇交易平台,每个平台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来选择合适的平台。至于哪个平台比较好,这是一个比较主观的问题。不同的交易者有不同的需求和偏好,所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是最重要的。一般来说,好的外汇交易平台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可靠性平台应该是由受监管的券商或交易商提供,且有良好的声誉和历史记录。交易工具和功能:平台应该提供多种交易工具和功能,例如实时行情、图表分析、自动化交易等。用户体验平台应该具有用户友好的界面和易于使用的功能。客户支持平台应该提供24小时客户支持,以帮助解决交易过程中的问题。总之,选择适合自己的外汇交易平台是非常重要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来进行选择。
怎么看汇率是涨是跌?
汇率的标价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一欧元兑0.9705美元。
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下降;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上升,即外币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
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3点,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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