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骨折手术去世
女子骨折手术后死亡谁之责?
湖南中医药大学英语教师彭智凤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导致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给其进行骨折手术的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中医附二),临终前进行抢救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其丈夫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不过,中医附二医院认为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对该鉴定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该鉴定意见认为,中医附二医院在术前告之、术后抗栓治疗、发生急性肺栓塞后临床诊断及对症治疗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最终肺栓塞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死亡的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死亡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从法医学立场分析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曾代理多起医疗纠纷案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解释,“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即介于50-80%左右的责任。对于湘雅医院的医疗行为,该鉴定意见认为,转院时患者深昏迷、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提示预后极差,从临床医学角度已难以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仅能暂时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所以湘雅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庭审中,被告方湘雅医院认可该鉴定意见,中医附二则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中医附二认为,由于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原告提出患者有深静脉血栓,且发展至肺栓塞导致死亡的观点没有事实依据,诱发静脉血栓形成的原因有多种,在没有病例资料能证明也没有尸检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彭智凤的深静脉血栓系下肢术引发;他们对患者的救治尽职尽责,他们的医疗行为没有违反诊疗规定,医院没有过错。法庭辩论中,中医附二诉讼代理人称,他们不接受鉴定意见结论,“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转归所致,每个疾病都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每个疾病都能治愈。”李扬帆的诉讼代理人、中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教授、主任法医师熊平说:“每个死因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疾病所致,但是,骨折的病,是不是一定会形成深静脉血栓,并最终导致肺栓塞?血栓原本是可以预防的,可以不出现的,就是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责,才引发的病。”民事起诉状显示,李扬帆及女儿、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66万余元。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女子骨折手术2周后去世什么情况?
李扬帆的妻子彭智凤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从教英语十余年。2015年5月30日早上,41岁的彭智凤在进电梯时意外摔到了膝盖骨。李扬帆当即叫了救护车送到附近的中医附二骨科治疗,该医院系其妻任教学校的下属医院。医院检查摄片显示,彭智凤系右髌骨骨折。2015年6月3日,医院对彭智凤进行了手术,具体方式为切开复位空心螺钉+张力带固定,该手术方式需要住院十多天,李扬帆和岳母照顾,还请了护工。手术12天后,妻子恢复情况不错,6月15日早上8点准备出院。李扬帆记得,妻子心情很好,吃了一大碗馄饨,跟病友留了电话,还称出院后想换一台车。在跟护工结完账后,李扬帆跟妻子开玩笑,“护工这么容易的工作,还要150块钱一天,不如给我。”彭智凤戏称,“给你250,要不要?”李扬帆永远都忘不了这句话,因为这是妻子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在彭智凤起身准备活动一下腿部时,她突然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不省人事。接着,她深度昏迷,被转入中医附二ICU病房。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引用医院档案材料称,“6月15日8点20分,医院进行抢救的同时,下病危,8点57分呼吸停止,10点患者血氧未测出,血压未测出,考虑肺栓塞所致。考虑给予溶栓治疗,经家属同意给予静推溶栓……但患者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射,考虑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当晚22点52分,中医附二邀请湘雅一医院教授会诊,记载患者心肺复苏术中心跳停止2小时,脑细胞死亡很难恢复,体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无自主呼吸,预后极差。李扬帆说,2015年6月16日下午, 家属多方联系,终于弄来一台设备可靠的急救车,紧急转院到湘雅医院,“当时中医附二不同意转院,因为途中随时可能停止呼吸,但当时我们想的是,百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去争取。”然而,湘雅医院在抢救三天之后,于6月19日宣布彭智凤临床死亡,直接死亡原因:中枢性衰竭。
因工伤手臂骨折具体该怎么赔偿
因工伤致手臂骨折,索赔的步骤:
一、工伤的认定、鉴定申报。
1、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申报工伤认定;
2、待医疗期满后,申报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赔偿标准的依据。
3、前述两步相对耗时较长,如双方达成协议,可委托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尽快取得等级结论。或委托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以方便解决份争)向劳动委员会提起委托鉴定申请。
4、手臂骨折,如未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十级;如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九级;如有功能障碍影响,视具体情况来定。
二、赔偿问题,包括下列项目:
1、发生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2、因伤误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照常发放);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八级11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6个月;
4、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5、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第3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取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
第5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中取高者。
各省自行制定的,可去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咨询。
如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中的第1、3、4项由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支付,其余由单位支付。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三、如果单位拒付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执行仲裁,可到法院起诉。
工伤手臂骨折,按政策怎样要求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交通事故骨折手术后死亡
法律分析:需要看死亡的原因跟交通事故是否有关。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骨折,手术前死亡,有刑事责任嘛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若对方死亡原因与这起事故间有因果关系,我方于此事故中须承担主责时,我方将会有刑事交通肇事罪的问题,要去处理。若我方驾驶人后续未能取得受害方家属的谅解,我方驾驶人将有很高的机会要去坐牢。(谅解费)受害人因这起事故死亡,家属可以向肇事方依照责任比例,索赔的项目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处理丧事的合理误工费,处理丧事的合理交通费,生前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假设:受害方为城镇居民,年龄为60岁以下、生前医疗费用10000,事故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为50000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受害方可要求的主要赔偿金大致如下:医疗费10000+死亡赔偿金1000000(50000*20=1000000)+丧葬费30000(5000*6=30000)以上合计104万 (尚未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生前误工费、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生前看护费...等)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加油。
交通事故骨折导致死亡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问题: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向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所依据的标准。全国各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要根据具体所在地区进行判定。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一、自己全责交通事故修车的误工费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可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女子骨折手术后为何会去世?
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长沙人李扬帆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给妻子进行骨折手术的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中医附二),临终前进行抢救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4月1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不过,中医附二医院认为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对该鉴定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李扬帆的妻子彭智凤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从教英语十余年。2015年5月30日早上,41岁的彭智凤在进电梯时意外摔到了膝盖骨。李扬帆当即叫了救护车送到附近的中医附二骨科治疗,该医院系其妻任教学校的下属医院。医院检查摄片显示,彭智凤系右髌骨骨折。2015年6月3日,医院对彭智凤进行了手术,具体方式为切开复位空心螺钉+张力带固定,该手术方式需要住院十多天,李扬帆和岳母照顾,还请了护工。手术12天后,妻子恢复情况不错,6月15日早上8点准备出院。李扬帆记得,妻子心情很好,吃了一大碗馄饨,跟病友留了电话,还称出院后想换一台车。在跟护工结完账后,李扬帆跟妻子开玩笑,“护工这么容易的工作,还要150块钱一天,不如给我。”彭智凤戏称,“给你250,要不要?”李扬帆永远都忘不了这句话,因为这是妻子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在彭智凤起身准备活动一下腿部时,她突然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不省人事。接着,她深度昏迷,被转入中医附二ICU病房。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引用医院档案材料称,“6月15日8点20分,医院进行抢救的同时,下病危,8点57分呼吸停止,10点患者血氧未测出,血压未测出,考虑肺栓塞所致。考虑给予溶栓治疗,经家属同意给予静推溶栓……但患者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射,考虑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当晚22点52分,中医附二邀请湘雅一医院教授会诊,记载患者心肺复苏术中心跳停止2小时,脑细胞死亡很难恢复,体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无自主呼吸,预后极差。6月16日下午, 家属多方联系,终于弄来一台设备可靠的急救车,紧急转院到湘雅医院,“当时中医附二不同意转院,因为途中随时可能停止呼吸,但当时我们想的是,百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去争取。”然而,湘雅医院在抢救三天之后,于6月19日宣布彭智凤临床死亡,直接死亡原因:中枢性衰竭。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接受了长沙市开福区法院的委托,进行了鉴定。2018年3月26日,该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对中医附二的医疗行为进行了分析:对附二的骨折手术方式不予评价;对于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并发症的相关书面风险告知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体现充分风险预见义务,有可能导致在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疏忽;未对患者行下肢超声检查,对患者出现凝血功能检查提示的dD-二聚体、 FDP升高之情况未予复查,未见下肢是否肿胀的临床查体记录,未见定期按摩、穿戴弹力袜等预防下肢静脉血栓的相应建议,对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患者发病抢救时,按照一般临床经验,首先应考虑急性肺栓塞可能,直至当天10时方考虑到该疾病并给予溶栓治疗,在临床诊断思维方面存在局限,在治疗方面存在延误,存在一定不足。综上,该鉴定意见认为,中医附二医院在术前告之、术后抗栓治疗、发生急性肺栓塞后临床诊断及对症治疗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最终肺栓塞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死亡的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死亡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从法医学立场分析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曾代理多起医疗纠纷案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解释,“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即介于50-80%左右的责任。对于湘雅医院的医疗行为,该鉴定意见认为,转院时患者深昏迷、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提示预后极差,从临床医学角度已难以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仅能暂时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所以湘雅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
湖南女子骨折手术两周后为何去世?
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长沙人李扬帆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骨折手术后为何会出现肺栓塞,医院对此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给妻子进行骨折手术的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中医附二),临终前进行抢救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4月1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不过,中医附二医院认为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对该鉴定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和丈夫的调侃成了临终遗言李扬帆的妻子彭智凤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从教英语十余年。2015年5月30日早上,41岁的彭智凤在进电梯时意外摔到了膝盖骨。李扬帆当即叫了救护车送到附近的中医附二骨科治疗,该医院系其妻任教学校的下属医院。医院检查摄片显示,彭智凤系右髌骨骨折。2015年6月3日,医院对彭智凤进行了手术,具体方式为切开复位空心螺钉+张力带固定,该手术方式需要住院十多天,李扬帆和岳母照顾,还请了护工。手术12天后,妻子恢复情况不错,6月15日早上8点准备出院。李扬帆记得,妻子心情很好,吃了一大碗馄饨,跟病友留了电话,还称出院后想换一台车。在跟护工结完账后,李扬帆跟妻子开玩笑,“护工这么容易的工作,还要150块钱一天,不如给我。”彭智凤戏称,“给你250,要不要?”李扬帆永远都忘不了这句话,因为这是妻子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在彭智凤起身准备活动一下腿部时,她突然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不省人事。接着,她深度昏迷,被转入中医附二ICU病房。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引用医院档案材料称,“6月15日8点20分,医院进行抢救的同时,下病危,8点57分呼吸停止,10点患者血氧未测出,血压未测出,考虑肺栓塞所致。考虑给予溶栓治疗,经家属同意给予静推溶栓……但患者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射,考虑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当晚22点52分,中医附二邀请湘雅一医院教授会诊,记载患者心肺复苏术中心跳停止2小时,脑细胞死亡很难恢复,体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无自主呼吸,预后极差。李扬帆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6月16日下午, 家属多方联系,终于弄来一台设备可靠的急救车,紧急转院到湘雅医院,“当时中医附二不同意转院,因为途中随时可能停止呼吸,但当时我们想的是,百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去争取。”然而,湘雅医院在抢救三天之后,于6月19日宣布彭智凤临床死亡,直接死亡原因:中枢性衰竭。司法鉴定称医院多环节存缺陷李扬帆告诉,妻子的死来得实在太突然。6月15日妻子发病,中医附二跟他谈话时,情况说得很严重,但比较模糊,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转到湘雅医院后,直到6月19日湘雅医院宣布死亡,他才希望落空。随后,他和岳父母、女儿在悲伤中料理完丧事,他决定找医院讨说法——妻子到底怎么死的?为何治疗骨折会出现肺栓塞这种致命疾病?此时,他发现这个答案并不容易找到。查明妻子死因的最好办法是尸检,但此时妻子已火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相关规定,医院应在家属提出死因质询时,告知进行尸检的必要性。而两家医院都未告知可以尸检。李扬帆说,他在悲伤之中也未想到过去进行尸检。他将两家医院起诉到法院,被告知必须进行医疗鉴定。前面两家鉴定机构,因为没有解剖尸体拒绝鉴定,最后,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接受了长沙市开福区法院的委托,进行了鉴定。2018年3月26日,该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对中医附二的医疗行为进行了分析:对附二的骨折手术方式不予评价;对于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并发症的相关书面风险告知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体现充分风险预见义务,有可能导致在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疏忽;未对患者行下肢超声检查,对患者出现凝血功能检查提示的dD-二聚体、 FDP升高之情况未予复查,未见下肢是否肿胀的临床查体记录,未见定期按摩、穿戴弹力袜等预防下肢静脉血栓的相应建议,对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患者发病抢救时,按照一般临床经验,首先应考虑急性肺栓塞可能,直至当天10时方考虑到该疾病并给予溶栓治疗,在临床诊断思维方面存在局限,在治疗方面存在延误,存在一定不足。综上,该鉴定意见认为,中医附二医院在术前告之、术后抗栓治疗、发生急性肺栓塞后临床诊断及对症治疗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最终肺栓塞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死亡的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死亡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从法医学立场分析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曾代理多起医疗纠纷案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解释,“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即介于50-80%左右的责任。对于湘雅医院的医疗行为,该鉴定意见认为,转院时患者深昏迷、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提示预后极差,从临床医学角度已难以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仅能暂时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所以湘雅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家属索赔166万余元4月10日庭审中,被告方湘雅医院认可该鉴定意见,中医附二则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中医附二认为,由于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原告提出患者有深静脉血栓,且发展至肺栓塞导致死亡的观点没有事实依据,诱发静脉血栓形成的原因有多种,在没有病例资料能证明也没有尸检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彭智凤的深静脉血栓系下肢术引发;他们对患者的救治尽职尽责,他们的医疗行为没有违反诊疗规定,医院没有过错。法庭辩论中,中医附二诉讼代理人称,他们不接受鉴定意见结论,“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转归所致,每个疾病都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每个疾病都能治愈。”李扬帆的诉讼代理人、中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教授、主任法医师熊平说:“每个死因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疾病所致,但是,骨折的病,是不是一定会形成深静脉血栓,并最终导致肺栓塞?血栓原本是可以预防的,可以不出现的,就是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责,才引发的病。”民事起诉状显示,李扬帆及女儿、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66万余元。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骨科手术会导致生命危险吗?
骨科手术会导致生命危险吗?当然会 首先,手术本身对患者而言都相当于一次考验 在每次手术之前,医生都会详细评估患者的一般营养状态,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凝血情况,免疫功能等,通过治疗将患者各项指标努力调整至最好。 但是,对于一些老年患者,基础疾病较多的患者或者急诊患者等情况,医生很难将各项指标调整至完全符合手术标准,此时虽然没有手术的绝对禁忌症,但是手术风险会很高,此时对医生,对患者,对家属而言都是一种考验。 其次,骨科疾病多种多样,手术也千差万别,对于一些临近重要血管,神经,器官的手术,手术风险也很高。 比如颈椎骨折 这种骨折多由高能量创伤导致,比如车祸,坠楼等,当骨折导致椎管内的颈髓受压时,不仅仅会导致四肢瘫痪,对于较高位置的骨折(C4以上),往往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随着脊髓血肿的向上延伸,会影响到呼吸循环中枢。 这种情况下,手术风险很高,但是为了最大程度的挽救患者的生命,医生往往仍会选择冒着风险进行手术。 俗话说“喝水还能呛死人”,万事无绝对,骨科手术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但是医生会将风险降到最低。 说句实话,骨科手术当然会导致生命危险! 曾有一个农村妇女,出了车祸,一侧下肢多处骨折,只有30出头,入院后紧急抢救,该打钢钉,打钢钉,该植钢板植钢板,手术做的非常成功,病人和家属都非常高兴,眼瞅病人一天一天好起来,有一天院领导前来查房,患者感觉有点憋气,这时候距离手术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月,有一位院领导是干临床出身,有非常敏感的预见性,他建议病人立即做CT检查!病人家属不同意,正犹豫间,病人嘴唇都紫了。院长带领全科职工一点也没行糊,马上送入ICU,抢救数小时以后宣布死亡! 病人家属十分不理解,聚集了几十口人,想围攻医院,医院方面耐心解释,这就是一个脂肪栓塞的案例,和手术没有关系,即使发生在协和医院,也不敢保证就不死亡,但是病人不愿意,最后走司法程序,做了尸体解剖,印正了院方的判断。 其实骨科手术有很多并发症,像什么骨折不愈合,还有骨髓炎,但这些都不致命,可是脂肪栓塞就不一样了,分分钟致人死亡! 我们也为这位患者扼腕叹息,但确实无力回天。 骨科手术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手术类型之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骨科手术所存在的风险因素也相对较多,甚至可能带来生命危险。 骨科手术是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尤其是老年人! 很多人觉得骨折手术就是小手术,其实不是这样的。老年人本来就容易骨质疏松,轻轻一摔就更容易骨折。随着人口老龄化,骨折术后的感染、肺栓塞、脂肪栓塞及发生心脑血管意外的患者也越来越多,有些甚至危及生命!现在骨科就有很多80多岁、90多岁的老年人做手术,这不仅是对病人身体的一个考验,更是对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的考验! 以上主要强调的是对老年人做骨科手术,尤其是下肢及骨盆手术的风险。对于年轻人来说,愈合能力强,风险会小很多。但是,我们平时在生活中还是要注意安全,骨折不管做不做手术,对身体来说都是创伤,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不仅花钱,还耽误生活和工作! 大家早上好!我是打工仔文清哥,就这个问题我刚好经历过。接下来,聊聊我的看法和观点。 在医院做任何手术,都会有生命危险。只不过是等级高与低,风险大于小而已。对于这些问题,医生都会想办法,尽最大的努力去避免这些风险。 就拿我自己一个交通事故来做例子吧,我骑着电动车下班的时候,被一辆小车撞了,造成我左腿骨折,后来送到了骨科医院。 到了骨科医院之后,医生看了我的伤势,做出了一个应急的处理办法。就是给我骨折的左腿打石膏,固定我受伤的位置,预防骨折给我带来的痛苦。 然后在医院吊了两天瓶,吊瓶里面都是一些消炎药,其中包括一些镇痛药,是为了缓解我被骨折带来的伤痛。 到了第三天,医生要我们去做心电图,去照ct片,血常规,还做B超,还包括量血压……动手术之前,检查了很多项目,也做好了手术之前的充分准备。 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我的身体状况,还有我身体的抵抗能力。医生为了给我动手术,各方面都做的很详细,也很细致。 到了第三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我被众人推进了手术室。在手术室里面,麻醉师开始给我打麻药,是全身麻醉。 打了麻药之后,我整个身体失去了知觉。接下来他们并没有急着动手术,而是在那里聊天,他们聊着聊着我就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之后,他们的手术已经做完了。而后我被医生们推出了手术室,转到了病房。因为麻药的关系,手术后还不感觉疼痛。 后来麻药完全退去之后,一股剧痛让我无法忍受。医生看我痛的十分难受,他们拿了一个小东西挂在了吊瓶旁边。 后来旁人告诉我,那东西叫镇痛棒。是为了缓解我手术之后的疼痛,而准备的。虽然有了镇痛棒,疼痛稍稍会好一些,同样还是很痛。 而后每一天,护士都会过来给我量体温。医生过来给我量血压,还问我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我的回答是,除了疼痛什么地方都很好。 手术之后的日子里,每天早上9:00多。很多医生到病房关心病人,问病人的病情,了解病人的需求,这就是所谓的医生查病房。 而后我在医院足足的住了一个月,医生后来跟我拿了一副拐杖来。我尝试着用拐杖下地走路,就这样我的伤势,也一天一天好了起。 后来没过几天,我老婆就给我办了出院手续,我们就离开了医院,到了我们租的房子继续养伤。 其实现在骨科做手术是非常安全的,也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医生们的高超技术,把风险降到了最低,医生为我做的这个手术,就是最好的一个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题主减少心中的迷惑,同时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谢谢大家的阅读,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手术是一项侵入性的操作,只要是手术都有一定风险,或大或小风险,这跟病人的年龄、身体情况,手术部位,手术的难易程度有关系,风险小的的可能不会危及生命,风险大的病人也有可能因此而丧命。 比如30岁的年轻病人和70岁的老年病人相比,即使是一样的手术,一样的手术医师以及麻醉医师团队,显然是后者有更高的风险,因为毕竟随着人体的衰老,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要下降,那么对于手术以及麻醉的耐受性就会降低,即使手术成功也可能诱发各种并发症,甚至死亡可能。 再比如我们的手术级别分为4级,我们骨科的髋关节置换属于4级手术,脑外科的颅内动脉瘤手术也是4级手术,但后者的风险也要比前者要高,因为手术部位不同,大脑是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在这个区域进行操作,时刻都有损伤脑神经的风险,这个危险系数就要大的多。 那么如何来降低手术风险呢? 1.做好术前评估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80岁的需要做髋关节置换的老年女性,我们先做一个一般情况的评估,饮食,睡眠,二便,精神状态,行走能力,是否生活可以自理等等,还要完善一些辅助检查,比如血常规,肝肾红,心肌酶,肺功能,心脏彩超,血管彩超,颅脑Ct,胸部Ct等等,了解病人,心肺功能,肝肾功能,是否存在肺部感染,是否存在深静脉血栓,是否存在贫血,低蛋白血症等等,把这些指标做一个综合的评估,同时还会请内科医生或相关科室来会诊,评估病人的内科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手术禁忌症,手术风险非常高的话,我们就会在内科医生的指导下来先调整内科情况,等待内科情况好转,再次来进行手术风险的评估。 2.术前制定详细精准的手术方案 术前根据病人的疾病的病理分型,和相关检查,制定出详细的手术方案,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手术疗效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手和麻醉的时间,对于一些有高危风险的手术,多一秒钟时间就多一分风险。 3.预估可能发生的手术风险或并发症,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 比如有一些手术,预估可能术中出血较多,那我们术前就要进行交叉配血,准备足够的备血,以防止术中大出血;再比如有些有心脏疾病的病人,术中可能会出现心律失常,那么我们术前就要和心内科医生沟通,在必要的时候协助抢救。 4.做好术后的护理和并发症的防治以及饮食 健康 指导 术后的护理对某些病人是相当重要的,比如翻身拍背,吸痰,术后床上的功能锻炼,术后的营养支持等等,术后的 健康 饮食指导,手术的成功并不代表治疗的成功,对于疾病治疗应该是让病人 健康 的回归 社会 ,回归生活。 最后回答提问者的问题,骨科手术是一个太笼统的概念,根据情况(病人的年龄、一般状况、手术部位、手术难易程度)风险有大有小,较大风险的骨科手术确实存在危及生命的可能,然而其实在医生眼里,手术并无大小之分,生命相托, 健康 所系,每一台手术都会严阵以待,尽全力而为之。 回答问题之前,普及一个词———围手术期,也就是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 ,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时间约在术前5-7天至术后7-12天,那么问题中问的骨科手术会不会导致生命危险,时间范围就比较大了,就要一一回答,手术之前会围绕病人的心功能、肺功能及检验常规等进行一系列评估,评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能还需要多学科的协作,那么在这个时间点可能遇到的危险就是病人原有的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或与本次疾病有关的,比如失血过多、外伤应激反应后的溃疡等,所有评估结束,如果都能耐受手术,那么就确定手术日期进行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就会涉及到麻醉药的使用及与手术相关的有创性操作,那么这个过程就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不过随着麻醉专业的精益求精,术中精准的保驾护航能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如果手术很顺利,麻醉清醒后送回病房,那么病人就会迎来以下风险,麻醉后的肠麻痹、长期卧床的深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及褥疮等并发症,还有长期尿管留置后的泌尿系感染,如果这些关卡闯过了,顺利下床活动,饮食正常,大小便正常,手术切口愈合可,那么也就恭喜你可以出院了。 骨科手术也会有生命危险的,因为有些骨科手术存在比如说脂肪栓塞综合征等情况,脂肪栓塞综合征就是骨折端骨髓内有脂肪,脂肪颗粒入血造成了肺栓塞,脂肪栓塞是骨科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如抢救不及时,很容易造成生命危险。再就是骨科病人,好多都是要卧床的,卧床之后本身就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深静脉血栓脱落可以造成肺栓塞,也是要命的并发症。所以说骨科手术后的病人生命危险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医生会给予一定的预防措施,尽管采取了预防措施,但有的时候也是可以出现的,作为家人必须要理解这种情况。 其实每个手术都有风险,包括生命危险。只是风险的概率问题,大手术风险更高。骨科手术中,除了麻醉、失血等外,还有脂肪栓塞、血栓栓塞等可能,都可能危及生命。因此,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做好预防和沟通工作。 不要认为骨科手术是小手术,任何手术都会有风险的。骨科手术最常见的是深静脉血栓形成,静脉脱落造成肺栓塞。十分常见的是手术后由于卧床不活动,造成下肢腿肿。深静脉血栓治疗不彻底,会造成深静脉血栓后综合症或者是肺栓塞。另外一个属于医源性的问题,是由于手术时需要打钉子,不小心有可能会穿破静脉和动脉,造成动脉静脉瘘。几年前某家医院在急诊科就收到一类似的病例,后来发生了医疗纠纷。 高难度手术风险相当高,下不来台的也不在少数。
骨科手术会导致生命危险吗?
骨科手术会导致生命危险吗?当然会 首先,手术本身对患者而言都相当于一次考验 在每次手术之前,医生都会详细评估患者的一般营养状态,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凝血情况,免疫功能等,通过治疗将患者各项指标努力调整至最好。 但是,对于一些老年患者,基础疾病较多的患者或者急诊患者等情况,医生很难将各项指标调整至完全符合手术标准,此时虽然没有手术的绝对禁忌症,但是手术风险会很高,此时对医生,对患者,对家属而言都是一种考验。 其次,骨科疾病多种多样,手术也千差万别,对于一些临近重要血管,神经,器官的手术,手术风险也很高。 比如颈椎骨折 这种骨折多由高能量创伤导致,比如车祸,坠楼等,当骨折导致椎管内的颈髓受压时,不仅仅会导致四肢瘫痪,对于较高位置的骨折(C4以上),往往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随着脊髓血肿的向上延伸,会影响到呼吸循环中枢。 这种情况下,手术风险很高,但是为了最大程度的挽救患者的生命,医生往往仍会选择冒着风险进行手术。 俗话说“喝水还能呛死人”,万事无绝对,骨科手术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但是医生会将风险降到最低。 说句实话,骨科手术当然会导致生命危险! 曾有一个农村妇女,出了车祸,一侧下肢多处骨折,只有30出头,入院后紧急抢救,该打钢钉,打钢钉,该植钢板植钢板,手术做的非常成功,病人和家属都非常高兴,眼瞅病人一天一天好起来,有一天院领导前来查房,患者感觉有点憋气,这时候距离手术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月,有一位院领导是干临床出身,有非常敏感的预见性,他建议病人立即做CT检查!病人家属不同意,正犹豫间,病人嘴唇都紫了。院长带领全科职工一点也没行糊,马上送入ICU,抢救数小时以后宣布死亡! 病人家属十分不理解,聚集了几十口人,想围攻医院,医院方面耐心解释,这就是一个脂肪栓塞的案例,和手术没有关系,即使发生在协和医院,也不敢保证就不死亡,但是病人不愿意,最后走司法程序,做了尸体解剖,印正了院方的判断。 其实骨科手术有很多并发症,像什么骨折不愈合,还有骨髓炎,但这些都不致命,可是脂肪栓塞就不一样了,分分钟致人死亡! 我们也为这位患者扼腕叹息,但确实无力回天。 大家早上好!我是打工仔文清哥,就这个问题我刚好经历过。接下来,聊聊我的看法和观点。 在医院做任何手术,都会有生命危险。只不过是等级高与低,风险大于小而已。对于这些问题,医生都会想办法,尽最大的努力去避免这些风险。 就拿我自己一个交通事故来做例子吧,我骑着电动车下班的时候,被一辆小车撞了,造成我左腿骨折,后来送到了骨科医院。 到了骨科医院之后,医生看了我的伤势,做出了一个应急的处理办法。就是给我骨折的左腿打石膏,固定我受伤的位置,预防骨折给我带来的痛苦。 然后在医院吊了两天瓶,吊瓶里面都是一些消炎药,其中包括一些镇痛药,是为了缓解我被骨折带来的伤痛。 到了第三天,医生要我们去做心电图,去照ct片,血常规,还做B超,还包括量血压……动手术之前,检查了很多项目,也做好了手术之前的充分准备。 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我的身体状况,还有我身体的抵抗能力。医生为了给我动手术,各方面都做的很详细,也很细致。 到了第三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我被众人推进了手术室。在手术室里面,麻醉师开始给我打麻药,是全身麻醉。 打了麻药之后,我整个身体失去了知觉。接下来他们并没有急着动手术,而是在那里聊天,他们聊着聊着我就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之后,他们的手术已经做完了。而后我被医生们推出了手术室,转到了病房。因为麻药的关系,手术后还不感觉疼痛。 后来麻药完全退去之后,一股剧痛让我无法忍受。医生看我痛的十分难受,他们拿了一个小东西挂在了吊瓶旁边。 后来旁人告诉我,那东西叫镇痛棒。是为了缓解我手术之后的疼痛,而准备的。虽然有了镇痛棒,疼痛稍稍会好一些,同样还是很痛。 而后每一天,护士都会过来给我量体温。医生过来给我量血压,还问我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我的回答是,除了疼痛什么地方都很好。 手术之后的日子里,每天早上9:00多。很多医生到病房关心病人,问病人的病情,了解病人的需求,这就是所谓的医生查病房。 而后我在医院足足的住了一个月,医生后来跟我拿了一副拐杖来。我尝试着用拐杖下地走路,就这样我的伤势,也一天一天好了起。 后来没过几天,我老婆就给我办了出院手续,我们就离开了医院,到了我们租的房子继续养伤。 其实现在骨科做手术是非常安全的,也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医生们的高超技术,把风险降到了最低,医生为我做的这个手术,就是最好的一个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题主减少心中的迷惑,同时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谢谢大家的阅读,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回答问题之前,普及一个词———围手术期,也就是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 ,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时间约在术前5-7天至术后7-12天,那么问题中问的骨科手术会不会导致生命危险,时间范围就比较大了,就要一一回答,手术之前会围绕病人的心功能、肺功能及检验常规等进行一系列评估,评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能还需要多学科的协作,那么在这个时间点可能遇到的危险就是病人原有的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或与本次疾病有关的,比如失血过多、外伤应激反应后的溃疡等,所有评估结束,如果都能耐受手术,那么就确定手术日期进行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就会涉及到麻醉药的使用及与手术相关的有创性操作,那么这个过程就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不过随着麻醉专业的精益求精,术中精准的保驾护航能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如果手术很顺利,麻醉清醒后送回病房,那么病人就会迎来以下风险,麻醉后的肠麻痹、长期卧床的深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及褥疮等并发症,还有长期尿管留置后的泌尿系感染,如果这些关卡闯过了,顺利下床活动,饮食正常,大小便正常,手术切口愈合可,那么也就恭喜你可以出院了。 手术是一项侵入性的操作,只要是手术都有一定风险,或大或小风险,这跟病人的年龄、身体情况,手术部位,手术的难易程度有关系,风险小的的可能不会危及生命,风险大的病人也有可能因此而丧命。 比如30岁的年轻病人和70岁的老年病人相比,即使是一样的手术,一样的手术医师以及麻醉医师团队,显然是后者有更高的风险,因为毕竟随着人体的衰老,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要下降,那么对于手术以及麻醉的耐受性就会降低,即使手术成功也可能诱发各种并发症,甚至死亡可能。 再比如我们的手术级别分为4级,我们骨科的髋关节置换属于4级手术,脑外科的颅内动脉瘤手术也是4级手术,但后者的风险也要比前者要高,因为手术部位不同,大脑是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在这个区域进行操作,时刻都有损伤脑神经的风险,这个危险系数就要大的多。 那么如何来降低手术风险呢? 1.做好术前评估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80岁的需要做髋关节置换的老年女性,我们先做一个一般情况的评估,饮食,睡眠,二便,精神状态,行走能力,是否生活可以自理等等,还要完善一些辅助检查,比如血常规,肝肾红,心肌酶,肺功能,心脏彩超,血管彩超,颅脑Ct,胸部Ct等等,了解病人,心肺功能,肝肾功能,是否存在肺部感染,是否存在深静脉血栓,是否存在贫血,低蛋白血症等等,把这些指标做一个综合的评估,同时还会请内科医生或相关科室来会诊,评估病人的内科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手术禁忌症,手术风险非常高的话,我们就会在内科医生的指导下来先调整内科情况,等待内科情况好转,再次来进行手术风险的评估。 2.术前制定详细精准的手术方案 术前根据病人的疾病的病理分型,和相关检查,制定出详细的手术方案,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手术疗效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手和麻醉的时间,对于一些有高危风险的手术,多一秒钟时间就多一分风险。 3.预估可能发生的手术风险或并发症,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 比如有一些手术,预估可能术中出血较多,那我们术前就要进行交叉配血,准备足够的备血,以防止术中大出血;再比如有些有心脏疾病的病人,术中可能会出现心律失常,那么我们术前就要和心内科医生沟通,在必要的时候协助抢救。 4.做好术后的护理和并发症的防治以及饮食 健康 指导 术后的护理对某些病人是相当重要的,比如翻身拍背,吸痰,术后床上的功能锻炼,术后的营养支持等等,术后的 健康 饮食指导,手术的成功并不代表治疗的成功,对于疾病治疗应该是让病人 健康 的回归 社会 ,回归生活。 最后回答提问者的问题,骨科手术是一个太笼统的概念,根据情况(病人的年龄、一般状况、手术部位、手术难易程度)风险有大有小,较大风险的骨科手术确实存在危及生命的可能,然而其实在医生眼里,手术并无大小之分,生命相托, 健康 所系,每一台手术都会严阵以待,尽全力而为之。 骨科手术也会有生命危险的,因为有些骨科手术存在比如说脂肪栓塞综合征等情况,脂肪栓塞综合征就是骨折端骨髓内有脂肪,脂肪颗粒入血造成了肺栓塞,脂肪栓塞是骨科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如抢救不及时,很容易造成生命危险。再就是骨科病人,好多都是要卧床的,卧床之后本身就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深静脉血栓脱落可以造成肺栓塞,也是要命的并发症。所以说骨科手术后的病人生命危险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医生会给予一定的预防措施,尽管采取了预防措施,但有的时候也是可以出现的,作为家人必须要理解这种情况。 其实每个手术都有风险,包括生命危险。只是风险的概率问题,大手术风险更高。骨科手术中,除了麻醉、失血等外,还有脂肪栓塞、血栓栓塞等可能,都可能危及生命。因此,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做好预防和沟通工作。 不要认为骨科手术是小手术,任何手术都会有风险的。骨科手术最常见的是深静脉血栓形成,静脉脱落造成肺栓塞。十分常见的是手术后由于卧床不活动,造成下肢腿肿。深静脉血栓治疗不彻底,会造成深静脉血栓后综合症或者是肺栓塞。另外一个属于医源性的问题,是由于手术时需要打钉子,不小心有可能会穿破静脉和动脉,造成动脉静脉瘘。几年前某家医院在急诊科就收到一类似的病例,后来发生了医疗纠纷。 高难度手术风险相当高,下不来台的也不在少数。 当然会,而且不只是说骨科手术,所有的手术都会有其并发症,严重的就会危及生命。 很多人认为骨科手术不涉及心脑肺,就觉得危险很小,其实不然。比如我们熟知的股骨骨折,可能伴有大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可能脂肪栓塞,可能下肢深静脉血栓,这还仅仅只是和骨科相关相对密切的并发症,再说一些所有手术都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说通俗点就是你在走路时都有可能会发生这些,比如心梗,脑梗。 骨科手术最关键的一点是活动不自如的病人,预防下肢深静脉血栓,这点不仅仅适用于骨科手术病人,还有其他科室所有卧床病人。其他相关的还有一些特殊位置容易引发骨筋膜室综合征,需要及时减压。 而且对于麻醉方面,也有其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如药物过敏等等 所以骨科手术也是需要全面评估,在全部突发情况考虑的情况下,完善手术检查,行手术,尽可能将手术并发症降到最低。
孝感一女子撞伤右肩被做左肩手术,这种医疗事故在医疗业常见吗?
我们知道许多手术为了减轻患者的痛苦,都是需要全麻的,在这个过程中,患者是没有任何知觉的,这就需要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要精准,要有熟练的技术,要有责任心,才能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孝感一女子撞伤右肩被做左肩手术,这种医疗事故在医疗业常见吗?一、这位女子撞伤了右肩膀,却被做错了左肩,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六月份的时候,孝感的一位女子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了碰撞,当时这个女子,全身多处受伤,后来转到了骨科,需要对她的右肩做手术,由于进行全麻手术,因此这位女子一直在和医生强调不要坐错了,而医生却非常不屑,觉得女子多虑了,自己是医生,该知道怎么做,但是当女子醒了之后,却发现自己左肩也是很疼的,被医生告知确实做错了。这让女子以及家人接受不了,自己明明一再强调,没想到医生却这么不负责任。二、这样的医疗事故是非常常见的吗?在医院里会有各种各样的病人,而进行诊治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医疗事故,但是像这位女子这样比较严重的医疗事故并不常见,毕竟大部分的医生都是非常有责任感的,在进行手术之前,一定会好好的确认,以免发生意外。而孝感的这位医生明显有严重的失职,在做手术之前,并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做事,这的医生没有任何责任感,不配当一名医生,而且医院也表示,这名医生的行医资格已经被取消了,没有了处方权,同时也会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对患者明明是右肩被撞伤,却被医生开错了肩膀,想想都很痛苦,希望医院能够对这件事负起责任来。
湖北一女子撞伤右肩被做左肩手术,医院该不该为此事负责?
湖北的一名女子因为撞伤了右肩膀,在做手术的时候,特意的向医生嘱咐过自己的右肩膀受到了伤害。而左肩膀是好的,千万不能做错,但是当这名女子被推到医院做手术的时候,由于全身都被打了麻药,这名女子是没有任何的意识的。而后当医生再把该女子的左肩膀划开后,发现左肩膀的骨头是好的,连忙把女子的左肩膀缝合起来。又连忙把女子的右肩膀划开,在一天的时间里,这个女子两个肩膀都被医生给划开,而医院应该为此事负责任。女子右肩膀受伤这名女子在去到医院的时候,特意的向医生嘱咐过自己的右肩膀受到了伤害,千万不能把左肩膀和右肩膀搞混了。而医生也是直接的回怼了这名女子的话,表示自己是一名专业的医生,并不会出这样的差漏。在去到医院中做手术的时候,医生终究还是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把患者的左肩膀划开后,看到患者的左肩膀是好的。医院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又连忙把左肩膀缝合起来。医院是有一定的责任当这名女子在做完手术后,推回到病房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两个肩膀都比较疼痛。叫来自己的丈夫帮忙查询伤口,才看到该女子的两个肩膀都被做了手术。而患者在叫医生前来查看病情的时候,医院的医生却告诉这名女子不能把这样的事情泄露出去,害怕对医院有所损伤。对于医生而言,在第一时间做出的事情并没有想到及时的向患者道歉,反而是推卸责任,医生在第一时间里并没有道歉正是因为这样的态度对于家属而言,是难以接受的事情,家属并没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只是对于医生的态度会难以理解,医生在第一时间明明知道做错了事情。并没有及时的向女子道歉,反而是将女子推进了VIP病房,通过这样的补偿方式要求女子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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