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公交太吵捅司机
和公交车司机吵架违法吗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嫌公交太吵捅司机,为什么现在的人都这么冲动?
先简单说一下事情的经过:5月1日下午1点多,行凶男子郑某骑着电动车经过公交车旁边,公交车司机按喇叭提醒对方,随后郑某将砸向公交车的前挡风玻璃,并拿刀连捅司机三刀,司机浑身是血。原因疑似该男子嫌喇叭声太吵。当然现在具体原因还没有调查结果,将此定性为冲动所致未免有些过早,但是冲动犯罪的问题的确值得说一说。不知是媒体引导还是社会风气本就如此的缘故,近几年可以愈加感受到冲动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常见,因为小纠纷而发生的流血事件不绝于耳,要问国人是不是变冲动了,不如说国人的戾气越来越重了。生活处境本就不顺畅,遇到的事情都不如意,自己的品质又做不到宽容乐观,只有向外发泄,这种负面情绪积累的越多,发泄的瞬间也就越惨烈,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得不说这几年物价上涨、房价虚高、贫富差距增大对民众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民众生活渐渐失去了安全感,幸福指数不高,而这些往往是滋生矛盾的基础;接触的信息过于庞杂,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拓宽了信息传播的途径,降低了获取和传播信息的门槛,未经审查核实的信息遇见了没有辨识能力的民众,而这其中最具传播力的还是负面信息,这进一步加重了民众的负面情绪,甚至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精神文明建设实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这一环节也往往因为难度大而流于形势空话,人人都在喊国人缺乏信仰,没有精神文明的约束,很多事往往容易突破道德底线。社会戾气就像是一种传染病,借助网络迅速传播,而大部分人并没有足够的抵抗力,在长时间的接触之后,隐藏积累的病患就会突然爆发出来,这种冲动,实在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已啊!
乘客骂公交司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辱骂司机属于侮辱人格的行为,威胁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乘客骂公交司机怎样处理
辱骂司机属于侮辱人格的行为,威胁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殴打公交车司机什么罪
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情况下,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殴打公交车司机构成什么罪
殴打公交车司机可能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具体来说,若殴打的是正在驾驶过程中的司机,使得交通事故发生、且事故发生后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那么就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法律分析】1、殴打公交车司机可能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被殴打的司机受到的伤情为轻伤以上,则殴打行为人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2、若殴打的是正在驾驶过程中的司机,使得交通事故发生、且事故发生后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那么就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你碰到有人殴打公交车司机,你会不会帮助去制止?
如果你碰到有人殴打公交车司机,你会不会帮助去制止?如果公交汽车正在行驶,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乘客暴力袭击公交车司机,无论出于私心还是公心,我都要出面制止。行驶中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失控,不仅威胁车上人员生命安全,更容易造成道路其他人员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在事故中,一车人同样有责任,为自己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现在的人就是,明哲保身,不愿意去管别人的闲事,管他们怎么骂、怎么打,只要跟我没关系,我就当做没看到。 这个刘某跟司机又是辱骂又是互殴,一车人则无动于衷,不劝解、不制止,就是典型“两耳不闻窗外事”行为,典型明哲保身的行为,如此做人原则,也把自己害死了。你们要清楚,乘客和司机谩骂、打架,会分心,对车辆安全行驶有影响,也会影响到你们的安全,涉及到你们的利益,为何不制止?车上没有一个人来制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自己的“明哲保身”做人原则,过于冷漠,把自己害死了。反过来,如果我们乘车,遇到有人殴打正在开车的公交司机,不管司机还不还手,都会分心,必然会出现车祸,轻则撞到其他车上,乘客司机轻伤,重则车毁人亡,就如同重庆这个事情一样。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我们都保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做人原则,重庆22路公交车坠江事故还会在我们身边重新上演,最终受害的是乘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立即制止。哪怕是遇到殴打司机的乘客殴打,互相打,我也会制止,因为,我不仅为别人的安全,也是为自己的安全,何况,挽救一车人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也是一种见义勇为,并不是像一些人说的“没有执法权”问题,不能把执法权跟见义勇为、生命权和安全权弄混淆!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打扰公交车司机开车犯法吗
法律主观:干扰公交车司机开车犯法,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交车司机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河南安阳公交车杀人案,车上33人对1个凶手,为什么没有人反抗?
责任分散效应(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也称为旁观者效应,是指对某一件事来说,如果是单个个体被要求单独完成任务,责任感就会很强,会作出积极的反应。但如果是要求一个群体共同完成任务,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责任感就会很弱,面对困难或遇到责任往往会退缩。因为前者独立承担责任,后者期望别人多承担点儿责任。“责任分散”的实质就是人多不负责,责任不落实。
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是众人的冷酷无情,或道德日益沦丧的表现。因为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确实是不同的。当一个人遇到紧急情境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
能提供帮助,他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对受难者给予帮助。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产生罪恶感、内疚感,这需要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而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
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很少,旁观者甚至可能连他自己的那一份责任也意识不到,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
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如何打破这种局面,这是心理学家正在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是一种心理学现象,责任分散效应在生活公共场合中无处不在,如果对我答案不满意追问,保证解答清楚。
河南安阳“公交车杀人案”:暴躁男冲上公交至数十人身亡,后来怎样?
周江波,河南安阳人。他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周江波从小就不喜欢学习。他很小的时候就辍学了,他的父母没有办法管教他。周江波脾气不好,性格偏执。他在学校里和同学以及校外邻居打架,这给他带来了不好的名声。出了学校,进入社会,周江波仍然很容易工作,没有收入却也想消费,他走上了盗窃的道路,形成了盗窃的习惯。他不仅偷成年人,他甚至抢劫学生来得到一些钱。有一次,他为了几十块钱把同学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尽管周江波的父母支付了医疗费用,但他们无法控制周江波。成年后,周江波出去工作了。有一次,他因为和工友吵架把人砍倒,然后逃走了。早年,周江波的表姐热恋一个男人,但两人因家人的强烈反对而分手。那人以为更气了,回到周江波家和他爷爷吵架,争吵越来越激烈,起到了动手的地步。那个拿着刀的人将自己的爷爷、阿姨、表妹全部杀了,这一过程被周江波都看到了。从此,周江波似乎变了一个人,性格起伏不定,最终暴烈如雷。周江波的家人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但并没有什么帮助,或许正是因为这件事,周江波的性格发生了改变。周江波的偷窃历史使他得到了回报。在一次入室抢劫中,他打伤了户主,抢了1000元钱,然后逃走了。警察立即认出了小偷并逮捕了他。周被判入狱。监狱改造后,周江波被释放回国。周江波对社区安排的工作不满意,一直呆在家里无事可做。由于政策的变化,大量的土地可以补贴住房。周江波在施工期间与邻居多次发生冲突。最后,他用镰刀与邻居发生了冲突,邻居受了重伤。这仅仅是一个开始,然后他实施了骇人听闻的“公交车杀人事件”。在他伤害了他的邻居的第二天,他来县里坐公共汽车。下午3点时,周江波走到司机面前,拿起一把刀捅了他。刀割破了手臂,司机转向方向盘,乘客们都醒了过来。周江波见情况不妙,跑向乘客,见人就上刀架,见人就杀,最后使3人死亡,5人重伤,周江波乘机逃走。周江波有犯罪记录,部分乘客认识他,很快被警方逮捕,最终被判处死刑。周江波的一生是一声叹息带着遗憾,目睹了表兄弟被孩子们杀害从此变得暴烈、懒惰,他值得同情吗?不值得!如果有人同情他,请先看看他杀害和伤害的无辜的人。那天人们在公交车上,直到发生事故,才想到自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可能有孩子要抚养,有亲人要抚养,有能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但这一切都被一个路人切断了。这是一个遗憾。也许这一切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三个人。一是周江波的“表姐的丈夫”留下的心理阴影;第二、第三是自己的父母,当孩子可能误入歧途时,父母一定要及时控制,这是责任和权利,否则将是灾难。
公交司机边开车边叫卖菜,这样做有何隐患?
我们经常说不能一心二用,做一件事就得专注,否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北京一公交司机边开车边叫卖菜。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很多人热议,我们都知道开公交车需要很过硬的驾驶技术,在驾车时也应该专注,否则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位司机的做法对乘客对自己也不负责任。事后,有关部门也对这位司机进行了惩罚,那么在公交司机边开车边叫卖菜,这样有什么隐患呢?下面小编来说说我的看法吧!公交车是交通工具,而公交司机是这辆车最核心的人物,如果因卖菜分心,造成的后果将特别严重。一时分心就很有很可能导致车祸发生。自己驾驶车辆时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可能边打电话,边开车就可能导致自己分心。因为自己分心导致车祸发生的例子真的很多,更别说这是一辆公交车,车上坐着这么多人,事关这么多家庭,容不得司机有半点马虎!这位司机也想做一些副业提高自己的收入,但是提高收入的方式也很多,利用公交车这个场合卖菜真的不适合,甚至还存在违法行为!在卖菜的过程万一有一些紧急情况,司机也很难刹住车,车祸一发生,交通就会变拥堵,造成的影响也是特别大。据车上的乘客反映,这位司机在驾车的时速度也挺快,小编在这里是不敢想象。我们并不是不支持有自己的副业,有自己副业的同时千万要把本职工作做好。如果本职工作都不能胜任,做再多的副业也不能提高收入,更何况是在公交车上!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对于这件事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抱着批判的态度,对这位司机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应有的处罚!
和公交车司机吵架违法吗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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