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一、社保滞纳金怎么算社保滞纳金根据各险种缴纳总数*滞纳天数*万分之五来进行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因特殊困难暂时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的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批准,可以暂停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暂停期不超过6个月。当最后期限到来时,该单位需要全额偿还递延的社会保障费用和银行存款利息。延期期间不得收取滞纳金。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如有:个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延期缴费期满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地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其存款中相当于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相当于应缴纳数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社保可以补缴吗?断交的社保可以补交,但是并不是所有时期断交的社保都可以补交,只能补交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若是在单位离职了6个月,社保断交了6个月,那么在补交社保时只能选择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补交还分为单位和个人。单位补交社保:重新上班后,要补交社保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人事商量,让单位来为自己补交社保,缴纳费用由自己全部承担,一般来说,大公司不会为新员工补交社保,若是小公司,和公司领导以及人事比较熟,可以协商补交,单位补交社保包含了五险和一金。个人补交社保:在单位离职后,自己就可以到社保局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不可缴纳,必须有单位才可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是五险中非常重要的两种保险。个人社保补交可以选择最近三个月的,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柜台办理,需要先排号,填写社保补交单,到号后直接交给工作人员,会给你补缴单回执,拿着补交明细单到税务局交钱即可,可以直接刷卡。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二月份享受社会保障,则该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为800.21元,个人应缴的费用为200.56元,总计1000.77元。滞纳金为1000.77*33*0.0005=16.51(元)。但是,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滞纳金的支付也将有所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计算。相关的用人单位如果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也可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是补足,并且要自欠缴之日起,也可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说逾期仍不缴纳的,也是可以由有关的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的三倍以下的罚款。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每月应该缴社会的保险费×欠缴的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一般来说,可以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计算的日期一般会从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的1号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是,取生成申报表的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滞纳金的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滞纳金计算的开始日期+1。社保滞金的缴纳需要注意什么(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社保滞纳金每天将额外收取0.05%的罚款。1至3月滞纳金从3月起计算,3月滞纳金从5月起计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用人单位自违约之日起,如果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社保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每月应付金额*欠款天数*五十分之一(保留两位小数)。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二月份享受社会保障,则该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为800.21元,个人应缴的费用为200.56元,总计1000.77元。滞纳金为1000.77*33*0.0005=16.51(元)。但是,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滞纳金的支付也将有所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计算。 从未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的,处以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社会保障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保险,如果不按时缴纳,可以补缴,但需要缴纳滞纳金,即社会保障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充,从未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1、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欠缴费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乘0.05%乘300(天数)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那么900乘0.05%乘270(天数)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社保滞金的缴纳需要注意什么(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4)本条的违法主体只有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人。
社保滞纳金怎么计算公式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养老保险不再加收放大系数。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社保滞纳金怎么计算公式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养老保险不再加收放大系数。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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