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宁
李庄漏罪案件的案件回放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2009年12月11日,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从北京将李庄押回重庆,李庄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2009年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开始大篇幅披露李庄案情;2009年12月17日,该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12月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12月29日,法医鉴定出炉,经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2011年4月19日 上午9点30分,李庄漏罪案将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从市司法机关获悉,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社会评价及社会影响遗漏罪行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2011年3月29日晚称,北京律师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2009年12月,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这位曾经为重庆涉黑嫌犯辩护的律师于是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李庄伪证案这样一个重庆“打黑大审判”的衍生案,一时间引来诸多关注。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庄伪证案。法庭上,身为被告人的李庄频频向法官和检察官提出诸如重庆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应集体回避、应强制龚刚模等证人出庭等要求。在持续10余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针锋相对,龚刚模究竟有无受到刑讯逼供,是法庭激辩的核心问题之一。此后,重庆江北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对李庄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李庄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在2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庄案。7天后,重庆市一中院对律师李庄伪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半的量刑部分,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重庆官方今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周波表示,有关方面此后将及时向关注该案的媒体通报相关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李庄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利用会见龚刚模之机,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供述,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引诱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通知龚云飞、龚刚华、程琪等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庄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什么是李庄案件
“李庄事件”真实经过
马晓军
第一部分:案发前后
09年11月22日晚七时许,我与李庄到达重庆,龚刚华的司机王Y把我们接到五洲大酒店,没多久龚刚华来了,他对我们说稍后一个本地律师过来,此人以前在公安,和专案组的很熟。过了一会,吴JY律师到了,他透露了一些龚案消息:警方曾经两次移送到检察院,都被退回,这次不知为什么又起诉了,他拿出了一份通过内部搞来的《起诉意见书》让我们看,还神秘嘱咐,注意保密。这次谈话约凌晨一点结束。
23日早餐后,我们来到重庆一中院,书记员告知正在开会,让我们各自报出手机号码,进行登记,然后让回去等通知。李庄告知我,办理涉黑案子都是这样,是为了监听。下午四时许,我们接到书记员来电,通知第二天过去。
中午,我、李庄、吴JY、龚刚华、龚云飞、王Y、曾L、袁J一起在五洲大酒店吃饭,席间我们看到了央视关于龚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走路一拐一拐的,显然有伤,当时吃饭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这些画面。(可调央视视频资料)
24日上午,我们再次来到一中院,向书记员递交了委托手续,复印该案案卷,但与新闻报道的龚案2200份证据,109本卷宗相差甚远,总计只有两公分厚。李庄当场提出质疑,书记员说检察院就移送了这么多,想复印其他案卷你们就去检察院(当时她对前来复印案卷的其他律师也都这样讲)。由于复印案卷的律师比较多,书记员让我们下午过来拿案卷,我们只拿了《起诉书》就回到了酒店。拿到起诉书,李庄边看边说:怎么这么多罪名啊,龚刚华没说实话,原来告诉我只有一把枪,三个同案。
第一次会见
24日下午一上班,我们拿到卷宗后,李庄向陈YP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拒。之后,我们就前往江北区看守所。车上,李庄快速翻阅卷宗,让我把龚的口供单独找出来递给他,他拿过去和起诉书对照,当时,李庄看出有明显的诱供(详见龚案侦查卷),15时左右,我们来到看守所,告知必须有专案组陪同才能会见,李庄当时就急了,指责看守所说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你们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无济于事,我们只好上楼找看守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但都没有找到。只好等待。专案组人员到来后,李庄与朱my律师又同他们争论,李庄的情绪很激动,大声斥责专案组,当时很多律师都在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最后,我们只好在警方监视下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身份及委托经过。接着他问龚一些被抓经过和和审讯的情况,龚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李庄又说:那就是说,你前天才来到江北看守所,整个侦查、起诉两个阶段的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儿,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的口供问:“你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龚表情十分痛苦的说:“是我的签字,可我的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的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龚说:“他没有。”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龚颤微微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李庄仔细查看了龚两只手腕上的伤痕。
之后,李庄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龚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说:“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李庄转身对这位警察说:“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于是,李庄让龚在委托书上写到‘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龚说不会写,李庄让我写好,让龚抄在委托书上。李庄还告诉龚: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的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说这些话时,警察就站在旁边,并没有制止我们。
这次会见,我用手写记录,李庄用电脑,抓我时,这些会见笔录都被公安扣押了。我向公安索要扣押清单,负责记录的警察叫陈MC没有给我。
这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在会见过程中,李庄拿着樊奇杭的笔录就有关细节与龚核对。会见后,吴JY、龚YF开车过来接我们,之后,到陶然会馆吃饭,席间,龚刚华说:具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并且告知李庄: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为电话保密起见,龚云飞还给了李庄几个新买的手机卡,让他联系案子时使用。
11月25日,我和李庄在酒店整理案卷没有出门。
第二次会见
通过阅卷,李庄将几十个有关疑问输入电脑,准备提问龚刚模,2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们第二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干警告知还得等专案组警察陪同,否则不让会见,李庄又和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李庄上楼找看守所领导,看到了周副所长,周称这是公安局的命令,没办法。等到大约10点30左右,专案组才到,一同监视会见。李庄与龚谈话,我用手写记录,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我们和龚交头接耳,龚身后的警察还将其身后的椅子又往后挪了挪,加大了我们和龚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就是在我“监视居住”期间,该警察曾经多次强行查我爱人的通话记录),李庄对龚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于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在你的口供中发现9月30日与10月8日的口供大部分是复制的,连其中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方言都一样,我把其中相同的地方都标出来了,这显然是电脑粘贴的,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详见龚案侦查卷)龚说:“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此时龚刚模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哽咽。
李庄问龚:“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龚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w、打我的叫张k。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w的警察放我下来,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W‘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W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最后,李庄嘱咐龚:“将来开庭时,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就回答不知道,不要怕”此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
12月2日上午,李庄电话中说,30号那天重庆一中院陈YP打他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李庄答应他们最迟12月2日晚到重庆。
遵照北京律协的指示以及陈YP庭长的邀请,我们于12月3日上午9点多,来到了重庆一中院一个会议室。在场人员有我、李庄、陈YP庭长、李副院长、张H法官和另外一位领导。李副院长要求我们配合12月7日龚案的庭审,确保审判顺利进行。李庄说以下几点: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口供之间,标点符号、错别字、方言雷同(详见侦查卷);复印的案卷与报道的情况相差甚远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怎么配合啊。并简单举例了他在辽阳市代理朱LY涉黑案因不能合法会见而导致延期开庭的案例。这期间,李庄言辞激烈,情绪有些激动。后来,书记员又给我们复印了证据目录,补上了起诉书缺页,领导们承诺一定协调有关,尽量保证律师的合法会见,同时声称,看守所不属于我们管。此次谈话一直进行到中午近一点了。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要我们回去等通知。直至晚上11点左右,李庄仍在给陈庭长打电话,陈庭长说领导正在开会研究,让我们继续等通知。
第三次会见
李庄嘱咐我,为了防备12月7日仍然开庭,我们必须做好开庭准备。4日上午,我们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又遇会见受阻,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12月7日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不理我们,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到来,我们开始会见,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此次,李庄与他们发生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一个叫张K的警察说,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买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K替换走了,但张K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这次监视下的会见约1小时20分钟左右。我用电脑做的记录。
12月5日下午,吴JY来到酒店,他说:“我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李庄对我和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我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李庄驾车,临行前,李庄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我们到达成都,李庄的朋友为我们安排在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1、重庆方面抓律师。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4、……。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我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公安局去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被自杀、被躲猫猫等,我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在傍晚时分,我将起诉书复印件交给了李庄指定的记者。当晚,我仍住在五洲大酒店。
12月8日上午,龚云飞找了万贯律师所廖CQ律师,陪同我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龚刚模,我还让龚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保证如实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自杀、不自残(抓我时该保证书也被公安扣押)。一是弥补以前会见笔录没有龚刚模签字;二是稳定他的情绪。下午,我和龚云飞一起乘动车返回成都。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
12月11日晚上,李庄来电告知我,他接到陈庭长的电话,说龚刚模情绪不稳,要求会见律师。因为14、15两天他在最高院开庭,他让我明天去会见龚刚模,并叫我先联系龚云飞,我给龚云飞打电话,始终未通,最后接电话的是龚云飞爱人,她说龚云飞被公安局带走了,我当即告知了李庄。
以上是我与李庄代理龚刚模案的真实经过,我也是这样向重庆市公安机关第一次陈述的,但他们根本不听,逼迫我在他们编好的笔录上签字。
对我的审讯
2009年12月13日我被重庆警方抓捕,当晚把我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夜未眠),14日10点左右,重庆警方押我飞往重庆,下飞机后,先对我照相,后来,向对付恐怕恐怖分子一样,给我戴上黑头套,把我弄上汽车,开了很长时间,我也不知他们要把我带向那里。
汽车停下,我被带到一个建筑物里面,后来才知道这里是江北看守所,到达看守所之后,他们马不停蹄的对我进行连夜审讯,时间一直持续到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此期间,没有睡眠,吃一些监室里面的剩饭,专案组问我与李庄三次会见的过程,我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审讯人员说:“我们有录像是我们的,现在是叫你说”。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拿一沓材料给我看,并说这是根据监控的同步录音录像整理的材料。还让我看龚云飞的笔录,说他们都招了,给我施加压力,之后,又来了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旁边的人介绍:这是我们公安局政委,政委讲:其实你没有事,说完就放了你啦……。由于连续90余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在加上他们的高压威胁等,我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们还不让我修改。
他们还逼我给全国律协写一份致歉信,内容与吴家友的致歉信大概相同。同时承认“我没有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制止”等等。
12月18日,警方提讯:“现在对你进行录像,这是你前几天的笔录,你看一下,一会录像就按这上面的内容说”。因为是他们编的,我很难记住,就说:“这么多东西我记不清楚。”他们说:“你先仔细看看,录像时我们会给你提示的。”就这样,在逼迫和提示下,对我进行了录像。
12月24日,警方提讯:“你爱人要求律师会见,我们的意思是免了”。由于十几天没有外界消息,我十分急迫的说:“请律师会见,是当事人的权利啊”。我们争执了很长时间,但最后他们还是逼迫我给爱人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为建议她不要请律师会见了。
不愿意出庭作证的真相
李庄案一审开庭前的一天,警方再次来提讯,对我说:“隔壁屋里就是江北法院的法官,你过去就对他们说你不愿出庭作证就行了。”见到法官后,他们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给我做笔录,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虽然我内心想出庭作证,但由于害怕他们对我用刑,就违心的说了不愿意。但是,我要求法官在笔录上多写了一句:“详见三次会见笔录”这样我就回监室了。
没一会,专案组又把我从监室里提出来,严厉呵斥我:“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只说不愿意出庭就行了,干嘛说那么多啊,过去,重新写一份。”于是,他们又押我回去,法官又重新给我作了一份笔录,笔录内容大致为:没有受胁迫,不愿意出庭作证,该笔录内容属实,去掉了刚才“详见三次会见笔录”的内容。
第二部分 所谓被“监视居住”期间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我看手机新闻,对我说李庄已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你写一下保证书和悔罪书,我就按他们的要求写了。1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警方把我带出看守所。
1月9日中午12时许,我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下午两点左右警方让我与爱人通话,她接到电话后,表示马上过来。但是两个小时后,在我爱人赶往重庆的路上,他们又表示不让我爱人过来了,在我的苦苦哀求下,他们勉强同意。事后,我爱人告诉我,她也哀求了警方很长时间。
10日凌晨一点左右,我爱人到达我所在的居民楼,刚进房间,我爱人的手机就被一个警察强行没收了,并严厉告知禁止跟外界联系,不要告诉外面这里的情况。
同日,警方逼迫我爱人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自愿陪同我的《自愿书》,大致内容为:在马晓军“监视居住”期间内,自愿陪同。同时,他们还叫我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申请警方保护的《申请书》,大致内容为:在监视期间内,为了本人安全,申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对我进行保护。如果不写,肯定就不让她在这里陪我了。
警察二班倒,每班三人,对我们夫妻进行24小时监控,不让回去,也不让我们单独行动,一切要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其中一班警察叫王J、刘ZY和一个姓邬的、另一班有匡W、陈MC、唐Y还有姓项的、姓郭的(有替换)。
1月13日晚上,张P、何JH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提出叫我爱人为我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不叫“监视居住”了,但实际上还是不让我们离开这个看押地,仍然保持目前状况,还是警方监控。我们问警方:“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说:“因为李庄在看守所里‘咬’你,说为什么判了他而不判你。”(当时不知道李庄在法庭上保护我)我问那又怎样,他们说:“这样我们就能对外宣称你们办了取保候审离开了重庆,我们找不到你,把事情拖过李庄二审结束,李庄就咬不成你了。”我爱人说:“办了取保候审又不让我们走,那我们死到这里也没人知道,我们家人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到时候,你们会拿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推脱责任,我们不同意,如果办理取保候审,我们必须离开。”他们听后表示不同意。我说:“那你们逮捕我吧,我去看守所,那里安全,我要二审出庭作证。”他们说:“那这样你就会被提起公诉。”我说:“随便,判就判吧。”僵持很久后,他们放弃了此做法。负责监视的警察还买了些小吃安抚我们道:“这件事情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1月22日晚七点左右,专案组又把我带到刑警队,拿出我以前的询问笔录,让我看一看、背一背,并告诉我一会儿去检察院就按询问笔录上的说。到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后,我见到一位姓冉的处长和一位女的检察官,他们挂的胸牌上显示是侦查监督处(后来知道他们都是李庄案二审的公诉人),我当时心里很是疑问:李庄都在二审期间了,怎么出来侦查监督处的人来询问我。他们对我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最后他们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以他们无权对我进行询问为由拒不签字。
1月23日,在看押地,警方告知我因为昨天在检察院的笔录上我没有签字,故需要我再次去检察院做笔录并录像。这时一个姓刘的警察拿出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详细背诵其内容,并跟我做情景演练,为再次去检察院做准备。对此,我和我爱人坚决反对,不跟他们配合。后来,江北分局局长何NP、李副局长、刑警队何JH、张P队长等多位领导来了,他们一起向我和我爱人施压,直到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压力下,我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的陈述,并接受录像。
1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刑警队的何JH拿出李庄的《悔罪书》让我们看,(当时没有发现藏头诗)内容与李庄在二审开庭时有关“认罪”的六段口述内容大概一致。姓刘的警察又拿出以前对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背诵其内容,再次做情景演练,下午我被带到重庆检察院一分院,(其中有李庄二审出庭时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他们给我做的笔录和录像,期间,由于身体不适,我还出去呕吐过一次。笔录主要内容是承认原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
同日,我爱人因工作急需回家,但专案组张P对我爱人说:李庄二审尚未开庭,你不能离开。我爱人只好向单位继续请假。
1月26日下午,警方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让我给高子程(李庄辩护人)通电话,并要求我按照他们事前起草的文稿来念,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多次的现场情景演练。文稿内容大致为:前几天我去检察院得知您在找我,我不愿出庭作证,我以前所说的是事实,我从网上看到对李庄案的评论很多,对我和我的家庭压力很大,因此不愿意出庭作证。实际上,我们根本也不能上网,根本不知道外界任何消息。
由于高子程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大家就一直等到傍晚,晚上七点左右,高子程将电话打过来,他们赶紧挂了电话,设置录音功能后让我再打给高,我和高子程进行了简单的通话,并被录音,因为通话时间比较短,未能按照警方提供的文稿来念,只是表示了不出庭作证,故警方又让我手写了一份不出庭作证的证明。
1月29日,刘姓警察开车带我到一中院,李庄案二审法官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对我做了笔录,大致内容仍然是问我是否愿意出庭,我按照他们提前的警告,说了“不同意出庭作证”。
2010年2月2日晚10点许,我爱人因工作原因,经再三恳请警方,同意她可以先走,但我还是不能离开。我爱人临走时,警方给买了很多礼品,并亲自送到火车上面,后来听我爱人说:警察们直至盯着她乘坐的火车开走,才放心。
李庄终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让我缴纳3000元保证金,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我买了机票,还为我购买了些土特产,送我登机。离开前,刑警队何JH支队长对我威胁道: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在被秘密关押于居民小区的一个月期间,警方为了日后能够证明我们在被看押时是自由的,让我们跟他们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还带我去统景温泉区,并对我们进行拍照、录像,以显示我们非常愉快、轻松,实际上,对我们的监控寸步不离。
在看押期间,警方为了证明是我在重庆租了房子居住,与他们无关,还拿了一份租房协议书让我签字,协议中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1月8日至2月8日,房主为刘晓东,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可是,对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25号2-1不符,由于地址不符,我拒不签字,他们只好离开。我爱人发现一张《电费缴费通知单》,看押我们的实际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真实始末,绝无半点虚假,此前或者此后如有与本次矛盾的陈述,均以本次证明为准。
马晓军
2010年2月16日
补充:
2011年2月初,张P通知我去重庆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
2011年2月12日,我和爱人一起坐动车去的重庆,江北公安分局一名叫陈JS的警察(河北唐山口音)来车站接的我们,他首先问是否有记者找过我,我说没有。后来江北分局李副局长特意见了我,对我严肃的说:这个案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你以后不要参与。
后来,在网络视频上看到李庄第二季开庭前,法庭外有打横幅的“群众”,有位女交警前去阻止,此时,一个男子上前对女交警耳语了几句,我忽然发现该男子就是看押过我的专案组警察,姓项,(在画面中戴眼镜、横跨背包、穿格子衣服,网络上有他的视频)。
如何评价戚继光
如何评价戚继光
问题一:对于戚继光的评价1、戚继光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他的军事思想,中国古代十大兵书其中有两本戚戚继光写的,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概念。
2、戚继光在武术上贡献,主要是总结了当时各门各派的武术,研究了当时武术的实战性,编织了长拳、戚家拳、戚家刀、等等、、、、也有学者认为太极拳源于古长拳,当然这不做探讨、、、、
3、戚继光巩固了装备武器、如戚家刀、火炮、戚家军的装备是当时中东第一、世界领先的。
4、有人说戚继光有点巴结上级一类的行为,当时的社会不和“小人”打好交道想为百姓办事也难,可以理解,客观的说戚继光绝对是个英雄。
问题二:你怎样评价戚继光?热爱祖国,一腔热血保卫祖国,坚决反击外来的侵略,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领导才能,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问题三:你怎么评价戚继光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这本著作中,虽然推崇其治军严谨、拥有卓越战术能力与眼光,但也指出戚继光有巴结权贵,秘密纳妾,崇尚迷信等缺点。戚继光还用重金购买称为“千金姬”的美女送给张居正。有一年除夕,总兵府中竟因为缺乏炊米之薪而不能及时辞岁。可是北京著名餐馆的名菜,如妙手胡同华家的煮猪头,却由百十里外走马传致。戚继光生前,元配不育,娶妾三人,生子五人。《明史》本传说戚继光与俞大猷“均为名将,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人”,意思是戚继光的操行不如俞大猷,却比俞大猷更加果决坚毅。
问题四:明史怎么评价戚继光戚继光,字元敬,世登州卫指挥佥事。父景通,历官都指挥,署大宁都司,入为神机坐营,有操行。继光幼倜傥负奇气。家贫,好读书,通经史大义。嘉靖中嗣职,用荐擢署都指挥佥事,备倭山东。改佥浙江都司,充参将,分部宁、绍、台三郡。
三十六年,倭犯乐清、瑞安、临海,继光援不及,以道阻不罪。寻会俞大猷兵,围汪直余党于岑港。久不克,坐免官,戴罪办贼。已而倭遁,他倭复焚掠台州。给事中罗嘉宾等劾继光无功,且通番。方按问,旋以平汪直功复官,改守台、金、严三郡。
继光至浙时,见卫所军不习战,而金华、义乌俗称G悍,请召募三千人,教以击刺法,长短兵迭用,由是继光一军特精。又以南方多薮泽,不利驰逐,乃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战舰、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戚家军”名闻天下。
问题五:我们应怎样评价戚继光的历史地位?戚继光(1528年11月12日-1588年1月5日),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诸,卒谥武毅。汉族,山东蓬莱人(一说祖籍安徽定远,生于山东济宁微山县鲁桥镇)。明朝抗倭名将,杰出的军事家、书法家、诗人、民族英雄。
戚继光在东南沿海抗击倭寇十余年,扫平了多年为虐沿海的倭患,确保了沿海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又在北方抗击蒙古部族内犯十余年,保卫了北部疆域的安全,促进了蒙汉民族的和平发展,写下了十八卷本《纪效新书》和十四卷本《练兵实纪》等著名兵书,还有《止止堂集》及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呈报朝廷的奏疏和修议。
同时,戚继光又是一位杰出的兵器专家和军事工程家,他改造、发明了各种火攻武器;他建造的大小战船、战车,使明军水路装备优于敌人;他富有创造性的在长城上修建空心敌台,进可攻退可守,是极具特色的军事工程。
问题六:你如何评价戚继光的抗倭斗争历史评价编辑
赵宪《东还封事》:①闻戚继光之备倭于南方也,沿海筑墙,间设烟台,自淮东至于广西,无不如是,而守备甚固,倭寇以此不敢下陆云。②北虏寇边,蓟镇总兵官戚继光,令中军将倪善领畿县军三万以赴之,盖以主将威信之素著,故军畏其令,而不敢扰民也。
《明神宗实录》:血战歼倭,勋垂闽浙,壮猷御虏,望著幽燕。
张廷玉《明史》:①继光为将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与大奠均为名将。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之。大猷老将务持重,继光则飚发电举,屡摧大寇,名更出大猷上。②戚继光用兵,威名震寰宇。然当张居正、谭纶任国事则成,厥后张鼎思、张希皋等居言路则废。任将之道,亦可知矣。[48]
赵翼:阮亭所征引博矣,然如郭(郭登)、戚(戚继光)诸公,本有诗名,固亦不足为异。[49]
郑观应:古之为将者,经文纬武,谋勇双全;能得人,能知人,能爱人,能制人;省天时之机,察地理之要,顺人和之情,详安危之势。凡古今之得失治乱,阵法之变化周密,兵家之虚实奇正,器械之精粗巧拙,无不洞识。如春秋时之孙武、李牧,汉之韩信、马援、班超、诸葛亮,唐之李靖、郭子仪、李光弼,宋之宗泽、岳飞,明之戚继光,俞大猷等诸名将,无不通书史,晓兵法,知地利,精器械,与今之泰西各国讲求将才者无异。[50]
蔡东藩:偏师制胜仗兵韬,小丑么幺宁许逃。若使名豪能代出,亚东何自起风涛?[51]
黎东方:郑和、于谦、张居正、戚继光、郑成功,都是千古不朽的豪杰。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问题七:对戚继光的评价!!戚继光(1528-1588),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诸。明代杰出的军事家、民族英雄。
嘉靖二十三年(1544),17岁的戚继光世袭登州卫指挥佥事职。当时东南沿海倭寇为患,戚继光抱定“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志向,更加刻苦学文习武。嘉靖二十八年(1549)乡试中武举,后被遣往蓟门戌守。嘉靖三十二年(1553)晋为都指挥佥事,设署于登州太平楼前,总督山东沿海备倭事,振饬营伍,整刷卫所,清理钱粮,严明纪律,督修海防设施,巡察海上营卫。在任期间所辖海疆肃靖,御倭卓有成绩。嘉靖三十四年(1555),戚继光调浙江抗倭,翌年任参将。他见“各卫所官兵都桀鹜不训,顽钝无比”,作风腐败,乃倡议招募新军依法管束。嘉靖三十八年(1559)亲赴浙江义乌,精选3000名农民和矿工,训练成一支军纪严明的劲旅,史称这支军旅为“戚家军”。他率这支军队在浙江先后取得高家楼、龙山、缙山、乌牛、松浦、鉴云诸捷,扭转了战局。连当时妒功忌贤的兵部侍郎、浙江总督胡宗宪也称这是“自有倭以来,未有若迩来数捷之痛快人心者”,夸赞戚继光“勇冠三军,身经百战,累解桃诸之厄,屡扶海门之危”,“且任劳任怨,挺身干事,诚无出其右者”。同僚们称赞戚继光“批亢捣虚,彼且畏之如虎;除凶雪耻,斯民望之如云”,“岂直当今之虎臣,实为振古之名将”。
从这些东西中可以看出他对工作负责面对敌人凶猛无比永不放弃坚持到底
问题八:日本人是如何评价戚继光的当年的倭寇的主体还是华人,掺杂了部分日本非主流人士。
所以日本人不太可能太知道这个人。
问题九:你怎样评价戚继光?热爱祖国,一腔热血保卫祖国,坚决反击外来的侵略,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领导才能,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问题十:对于戚继光的评价1、戚继光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他的军事思想,中国古代十大兵书其中有两本戚戚继光写的,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概念。
2、戚继光在武术上贡献,主要是总结了当时各门各派的武术,研究了当时武术的实战性,编织了长拳、戚家拳、戚家刀、等等、、、、也有学者认为太极拳源于古长拳,当然这不做探讨、、、、
3、戚继光巩固了装备武器、如戚家刀、火炮、戚家军的装备是当时中东第一、世界领先的。
4、有人说戚继光有点巴结上级一类的行为,当时的社会不和“小人”打好交道想为百姓办事也难,可以理解,客观的说戚继光绝对是个英雄。
戚继光的历史评价
戚继光(1528年11月12日-1588年1月5日) 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诸,汉族,山东登州人。 明代著名抗倭将领、军事家。 明朝杰出的军事家、华夏杰出志士,民族英雄。 戚继光总结了当时各门各派的武术,研究了当时武术的实战性,编织了长拳、戚家拳、戚家刀、等;巩固了装备武器、如戚家刀、火炮、戚家军的装备是当时中东第一、世界领先的。 率军之日于浙、闽、粤沿海诸地抗击来犯倭寇,历十余年,大小八十余战,终于扫平倭寇之患,戚继光戎马一生,抗倭战功卓著。 注重练兵,尤善育将,严明军纪,赏罚分明。 抗倭作战中,创立攻守兼备的鸳鸯阵,灵活巧妙地打击倭寇。 被现代中国誉为民族英雄,卒谥武毅。 世人称其带领的军队为“戚家军”。
李庄案的公开庭审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 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以容纳200多名旁听者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因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茫茫夜幕中进行。李庄六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30日早晨8时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来到江北法院门口,而开庭时间为9时10分,可见李庄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的广泛关注。甫一开庭,他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审判长同样驳回。提出5点申请均被驳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公诉人回答说,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李庄则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何况龚刚模和马晓军都在警方的控制下。”公诉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称并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李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北京方面收到了重庆警方发过去的明文电报也说有录像为证,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做伪证?”审判长当庭驳回5项申请,李庄便口出“狂语”:“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明明写了我有这些权利,审判长却驳回了。你们哪怕抬个屁股,出去解个手,然后回来跟我说经合议庭合议也行!要不干脆剥夺我的被告人权利算了。”李庄 :龚刚模自称被吊8天8夜恢复庭审后,公诉人认为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李庄所称的“龚刚模曾遭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但鉴定书中的细节引起了李庄的注意:“(龚刚模)手腕色素弥漫,系钝物击打所致。这不正说明他遭到刑讯逼供?”李庄称:他曾在江北看守所三次会见当事人龚刚模,“与龚刚模之间隔着一扇铁窗,窗内窗外各有两名警察陪同”。“我在翻阅同案嫌疑人的审讯笔录时,发现龚刚模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很低,我怀疑他可能算不上黑老大。”于是,他当着龚刚模的面,把同案重要嫌疑人樊奇杭的笔录念给他听。“龚刚模开始诉苦。我叫警察离开会见室,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有权单独会见当事人。警察出去后,龚刚模露出自己手腕上的伤口,说自己被警察吊到2米多高,足足吊了8天8夜。有时候吊一只手,有时候吊两只手,大小便都拉在裤子上,大便直接落到了地上。打他的警察中有个姓彭。”李庄在庭上称。公诉人 :证人指证他诱导假证公诉人随后出示的一系列证人证言笔录,直指龚刚模绝无遭刑讯逼供,而是李庄诱导他编造的借口。在这些证人中,既包括龚刚模的堂兄弟龚云飞和龚刚华、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也包括由李庄从石家庄带到北京发展的“得意门生”马晓军。早前,李庄还在法庭上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释放马晓军。这些证人均向警方指证:“李庄教龚刚模在开庭时大喊刑讯逼供,并把被刑讯逼供的情景表演出来。”龚云飞还“抖”出:“李庄向我炫耀他曾在辽宁给一个黑老大辩护,这个案现在还拖着。”李庄的辩护律师们随后指出:“龚刚模在中央电视台上说李庄向我使了一个眼神,暗示我翻供,龚刚模的这种猜测显然不能认定李庄有教唆行为。其余证人有的说李庄把头凑到龚刚模耳边轻声地跟他说该怎么翻供;有的说李庄直白地教他怎么翻供;还有的说李庄用肢体语言教他怎么翻供。证人之间的供认互相矛盾。”公诉方还掌握了一项物证:有龚刚模签名的字条,上面写有“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律师”的字样。公诉方认为,该字条的目的是:让龚当庭翻供,若法院不接受,则李庄公开退庭,让案子在辩护人缺位的情况下无限期拖延。李庄: 我有录像李庄在法庭上表示:“我在会见龚刚模时,进行了录像和录音,目前存在北京。”李庄自信地说:“马晓军说我教龚刚模在庭审时该怎么说。我承认。可这违法吗?在总结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提供专业意见,这恰恰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辩护人则认为:“龚刚模案的180名证人,李庄都没接触过。截至被刑拘,李庄在龚刚模案中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李庄没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和结果。”
戚继光在哪里抗倭
问题一:戚继光在哪抗倭? 台州花街之战:斩首308颗,生擒2名倭首,其余淹死和未割首的数目不详,自己牺牲陈文清等3人. 白水洋战斗:我敌对比:1500对2000余,全歼2000多名倭寇,斩首344颗,生擒5名倭首,自己牺牲陈四等3人. 长沙之战:消灭倭寇3000名,斩首不多,此战主要为解救百姓. 福建横屿岛渡海之战,消灭倭寇1000多名,斩首348颗,俘虏29名.牺牲陈文彪等13人. 牛田之战,击溃数上万倭寇(包括假倭和真倭),斩首688颗,自己无一人牺牲。 林墩之战,烧死和淹死倭寇3000名左右,斩首960颗,俘虏26人,此战阵亡最多,达到90人. 福清葛塘之战,消灭300多名倭寇,斩首150多颗,牺牲20人. 平海卫战斗,斩首2622颗,牺牲金渔等16人. 仙游之战,击溃10000余名倭寇,杀死倭寇1000余,斩首498颗,生擒1名,自己牺牲童子明等24人. 王仓坪战斗,击溃倭寇近万名,斩首177颗,自己无一人阵亡. 蔡丕岭战斗,击溃倭寇7000余名,杀死1000多名,斩首160多颗.自己牺牲31人.
问题二:戚继光抗倭主要在下列哪些省份 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戚继光抗倭作战情况的掌握。戚继光率戚家军开赴浙江台州,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九战九捷,迅速荡平了浙江的倭寇。接着,他又率部进入福建、广东,与当地明军并肩作战,剿灭那里的倭寇。
问题三:戚继光抗倭的主要地点、著 名战役有什么?结果怎样? (1)山东备倭
嘉靖二十三年(1544),戚景通因病去世,十七岁的戚继光袭任父职,做了登州卫指挥佥事。二十五年(1546),分工管理本卫所的屯田事务。二十七年(1548)至三十一年(1552),奉命率领卫所士兵远戍蓟门(今北京市东北),春去秋归,每年一次。二十八年(1549)考中武举,次年进京会试,正逢蒙古俺答汗兵围北京城,戚继光临时守卫京城九门,并两次上书陈守御方略。三十二年(1553),被提升为都指挥佥事,管理登州、文登、即墨三营二十五个卫所,防御山东沿海的倭寇。到任以后,戚继光整顿卫所,训练士卒,严肃纪律,使山东沿海的防务大大改观。 戚继光像
[2]浙江抗倭
因为浙江倭患严重,嘉靖三十四年(1555),戚继光被调任浙江都司佥书,次年升任参将,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此后,戚继光多次与倭寇作战,先后取得龙山、岑港、桃渚之战的胜利。实战过程中,戚继光认识到明军缺乏训练,作战不力,多次向上司提出练兵建议,最后得到批准。三十八年(1559),戚继光无意目睹到义乌矿工与永康矿工打架的场面(几万人打架),戚继光惊呼:“如有此一旅,可抵三军。”戚继光对招募了近4000人,进行了严格的训练,这就是著名的戚家军。次年,戚继光针对沿海地形多沮泽、倭寇小股分散的特点,创立攻防兼宜的「鸳鸯阵」。四十年(1561),倭寇大举进犯浙江,戚继光在台州十三战十三捷,基本平息了浙江的倭患。
岑港之战 嘉靖三十六年(1557),浙江巡抚胡宗宪诱捕了海盗汪直,其党羽三千余人盘据岑港,声称要为汪直报仇。岑港在舟山岛的西面,地形非常复杂,倭寇只留一条小路以便出入,将其余通路一概堵死。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各路官兵进攻岑港,戚继光由左路进攻。倭寇居高临下,明军仰攻很不方便,双方死伤都很惨重。岑港久攻不下,明 *** 认为将官作战不力,撤去俞大猷、戚继光等人的职务,限令一个月内攻克岑港。随着期限的临近,戚继光等亲率士卒,奋勇冲锋,倭寇抵挡不住,在一个深夜乘船退出岑港,转移到舟山北面海中的梅山,此后扬帆南下,转寇福建。
龙山所之战 龙山所在定海县(今浙江舟山县)境内,北面濒临大海,是倭船往来必经之道。嘉靖三十五年(1556)九月,倭寇八百多人打到龙山所,戚继光这时新任参将不久,听到消息立刻率军前往。倭寇分成三路猛冲过来,明军纷纷溃退,戚继光见形势危急,连忙跳到一块高石上,一连三箭将三个倭酋射倒,倭寇这才退去。十月,倭寇又在龙山所登陆,戚继光与俞大猷等率军抗击,三战三捷,倭寇乘夜撤退。明军跟踪追击,至雁门岭遇伏,纷纷逃走,倭寇得以乘船出海。两次龙山所之战,戚继光初露锋芒。同时,在此战役中,戚继光认识到明军「兵无专统,谋不佥同」,有必要训练一支强而有力的军队。 战后不久,戚继光便连续两次上书,向上司提出练兵建议,但由于种种原因,建议未能及早实现。 嘉靖三十八年(1559)九月,戚继光第三次提出建议,决定到义乌招募农民和矿工,得到上司同意。到义乌后,戚继光进行了严格的挑选,他制定了四要四不要:1.不要城里人2.不要在官府里任过职的3.40岁以上的和长得白的不要4.胆子特别小的和胆子特别大的不要。 (1)要标准的农民 (2)黑大粗壮皮肉结实的人 (3)目光有神的人 (4)见了官府还得有点怕的人 最后选定三千多人,编立队伍,分发武器,进行严格的训练。从此,这支军队转战各地,取得了辉煌的战绩,人称「戚家军」。
台州大捷 嘉靖四十年(1561)四、五月间,倭寇大举进犯浙江,船只达数百艘,人数达一两万,骚扰地区达几十处,声势震动远近。其中大股倭寇窜......>>
问题四:戚继光先后在哪些地区抗倭? 你看看戚继光(1528-11-12-1588-01-05) 汉族,明代著名抗倭将领、民族英雄、军事家、武术家。字元敬,号南塘,又号孟渚。山东登州(今山东蓬莱)人。原籍河南卫辉。一说祖籍安徽定远,生于山东济宁。父死,袭官登州卫指挥佥事,升任都指挥佥事,负责山东御倭兵事。嘉靖三十四年(1555)调浙江,任参将,积极抗御倭寇。他鉴于卫所军有不习战阵的弱点,恳请获准后亲赴“俗称G悍”的义乌招摹农民和矿工,组织训练一支 3000 多人的新军。他治军有方,教育将士要杀贼保民,严格军事训练,“教以击刺法,长短兵选用”(《明史》卷 212《戚继光传》),排演自己创制的鸳鸯阵。由于新军将士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誉为“戚家军”。嘉靖四十年,倭寇焚掠浙东,他率军在龙山大败倭寇。继之在台州地区 9 战皆捷,扫平浙东。次年率 6000 精兵援闽,捣破倭寇在横屿(今宁德东北)的老巢。嘉靖四十二年再援福建,升总兵官,与刘显、俞大猷分三路进攻平海卫(兴化城东),“斩级二千二百”。次年春,相继败倭于仙游城下,福建倭患遂平。嘉靖四十四年又与俞大猷会师,歼灭广东的倭寇。东南沿海倭患完全解除。
问题五:揭秘戚继光到底是怎么抗倭的 你这个问题太宽泛了,我就说一下他抗倭主要做的事情,重新练兵,并将整个练兵及抗倭主要心得整理成书――《纪效新书》,改造和发明了两种阵法――鸳鸯阵法和三才阵,抗倭战斗主要有台州九战九捷。
问题六:戚继光抗倭的简单概括 十四世纪初叶,日本进入南
戚继光抗倭
戚继光抗倭 (9张)
北朝分裂时期,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攻战,争权夺利。在战争中失败了的一些南朝封建主,就组织武士、商人和浪人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劫烧杀的海盗活动,历史上称之为“倭寇”。明初开始,倭寇对中国沿海进行侵扰,从辽东、山东到广东漫长的海岸线上,岛寇倭夷,到处剽掠,沿海居民深受其害。明初筑海上 16 城,籍民为兵,以防倭寇(《明史纪事本末》卷 55《沿海倭乱》),取得了一些成效。至嘉靖时,倭寇又猖獗起来,并与中国海盗相勾结,对闽、浙沿海地区侵扰如故。在倭寇长期为患之时,明朝军队中涌现了抗倭名将戚继光。戚继光(1528-11-12-1588-01-05) 汉族,明代著名抗倭将领、民族英雄、军事家、武术家。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渚。山东登州(今山东蓬莱)人。原籍河南卫辉。一说祖籍安徽定远,生于山东济宁。父死,袭官登州卫指挥佥事,升任都指挥佥事,负责山东御倭兵事。嘉靖三十四年(1555)调浙江,任参将,积极抗御倭寇。他鉴于卫所军有不习战阵的弱点,恳请获准后亲赴“俗称G悍”的义乌招摹农民和矿工,组织训练一支 3000 多人的新军。他治军有方,教育将士要杀贼保民,严格军事训练,“教以击刺法,长短兵选用”(《明史》卷 212《戚继光传》),排演自己创制的鸳鸯阵。由于新军将士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誉为“戚家军”。嘉靖四十年,倭寇焚掠浙东,他率军在龙山大败倭寇。继之在台州地,扫平浙东。次年率 6000 精兵援闽,捣破倭寇在横屿(今宁德东北)的老巢。嘉靖四十二年再援福建,升总兵官,与刘显、俞大猷分三路进攻平海卫(兴化城东),“斩级二千二百”。次年春,相继败倭于仙游城下,福建倭患遂平。嘉靖四十四年又与俞大猷会师,歼灭广东的倭寇。东南沿海倭患完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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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戚继光抗倭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什么时候结束的 嘉靖三十四年(1555)调浙江,任参将开始
嘉靖四十四年又与俞大猷会师,歼灭广东的倭寇。东南沿海倭患完全解除。
问题八:抗倭英雄戚继光上峰岭在哪里 上峰岭在今浙江临海西北。
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在台州之战中,参将戚继光率军在台州上峰岭(今浙江临海西北)伏击倭寇的作战。
嘉靖四十年五月,倭寇2000余人自健跳、圻头登陆,掳掠大田(今浙江临海东北),欲攻台州(今浙江临海)。时台州守军仅1500人。戚继光率军迅速进至大田与倭寇对峙。倭寇见无隙可乘,冒雨西窜,欲掠处州(今浙江丽水)。戚继光率兵赶至倭寇必经之上峰山设伏以待。初五日晨,倭寇2000余人成一字长蛇阵通过上峰山南侧狭谷。戚继光待其过半,下令开火。戚家军鸟铳突发,居高临下,以鸳鸯阵冲锋。倭寇仓卒应战,大败,退据小山。戚家军一部从后路直抵小山,形成四面仰攻之势,并在北山树起白旗,招降倭寇。数百名倭寇往旗下缴械投降。其余倭寇登上界岭拼死抵抗。戚家军登顶奋击,再败之,余众败逃白水洋。戚家军乘胜追击,将倭寇层层包围,歼敌300余人,活捉寇首5人,缴获兵器1490多件,救出被掳男女1000余人。
问题九:宁波戚继光抗倭寇地点在哪里 应该是在象山沿海
戚继光身为抗倭名将,都做了哪些贡献?
万历皇帝的时期,明朝受到南边有倭寇的侵扰北边有袭扰的双重危险。将门出身的戚继光锻炼戚家军,创建了鸳鸯阵,消灭南边的倭寇就去了北边,他的一生大部分都在战场上了,为明朝消灭了倭寇,还保护了边疆的安定做出了重要的付出。军队进行改革,要另外的招新兵。戚继光第一次到山东准备抗倭的时候,发现明军兵不习战、格骄兵惰、纪律松弛,和平时用重箭、倭刀的倭寇比较,战斗的能力很弱。然后他就立刻改军制,用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在《纪效新书》开篇《束伍篇》里,戚继光挑选兵队有很详细的说法,戚继光自己认为挑选兵队“其法惟在精”,所以戚继光他果断的反对用奸巧之人和城市游滑之人,主要用乡野老实之人。戚继光选兵队有四要和四不要顺利的避开了所以兵队的诟病,提升了兵队的质量。戚继光在义乌、金华等地在招矿工和流亡农民,精心挑选了3000人建成了新军队,这是最早的戚家军。巧克倭寇,军备改良。专门为对付倭寇用的倭刀,他研制了戚氏军刀是戚家军的专属武器。戚继光还发现了倭寇近距离杀人的特点,他想到用狼筅是壮族的狼兵,解决了军队不用靠近身体就能杀人的弱点,还压制了倭刀的杀伤力度改变了明军在沙场上的衰败的趋向。战术创新,创建兵阵。戚继光率领的戚家军在方针和策略上面,讲究出其不意、攻其无备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在防守抵御上不要机器式的做法,要主动积极你,等待时机最后打。戚继光认为对待侵略的人应该“倭非大创尽歼,终不能杜其再至”,戚继光根据这个思想最后大概平息了海疆。他创立了蝴蝶阵和长蛇阵等等一些阵法,然后把狼筅加在阵里,创造了抗倭历史上的奇迹。总结上述就是戚继光身为抗倭名将做出的贡献。
戚继光主要历史贡献?
戚继光的历史上贡献,是一度完全剿灭了沿海的倭寇,稳定了东南地区及沿海治安防御,保障了大明主要的南方财税收益。不然,大明在万历朝之前,朝廷就会出现国库空虚的景象,也就没有了后来万历三大征的强国力底蕴。
戚继光在我国军事史上的贡献,是集古代众多兵法大家之长,编写了《纪效新书》十八卷、《练兵实纪》十四卷本等著名兵书,并编练了我国历代以来,合成度最高、纪律性最强、体能上最佳、战斗意志最强的戚家军。
当然,戚家军的驻地和主要战场,都是经济最发达的东南富庶地区,也就意味着其养兵、练兵和犒军成本不低、规模不大。事实上,戚家军与倭寇打的,也是小规模、高强度、高频率,遭遇战、突袭战和伏击战,拼的是血气、意志、纪律和武艺。
所以,戚家军即便向大明朝廷,提供了《练兵实纪》等完备的练兵文献,大明兵部也无法复制出另外一支戚家军。
戚家军北上抵御蒙古骚扰,是戚家军消失的根本原因!
已经成形的戚家军规模不大,即便主帅戚继光灭倭后高升,部队的体制、军官、老兵、军魂尤在,后期没有了戚继光的戚家军,依然是一支忠于朝廷的强军。
可惜,大明以文御武的文官集团,以抵御蒙古袭扰为由头,将戚家军南兵北调,又以增强戚家军为名,将北方部分边军编入戚家军,玩了一出“南兵北屯”、“增兵不增响”的杀军大戏,从而稀释和瓦解了戚家军的战力。
一度强大的戚家军,在戚继光老迈咽气之前,就已经被文官集团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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