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教育网
襄阳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襄阳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襄阳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xiangyang.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襄阳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襄阳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事关襄阳所有中小学生
9月11日下午
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
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
开设生命安全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知》
严格落实
“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课时
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课时”
“生命安全教育采取‘1+X’方式进行”
等工作要求,开足课时
具体为
各地、各校要将应急疏散演练和逃生行为操练贯穿于生命安全教育的全过程,通过经常性地组织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逃生技能。
切实落实心理辅导室建设,原则上,中心小学以上及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都应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通过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各地、各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的管理,遵循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专业工作规范,遵守职业伦理道德规范。
各地各校要在中秋节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关注学生心理状况为主要内容,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增强学生自觉预防和规避安全风险的能力,引导家长以正确的方式疏导学生心理压力,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生、学困生、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情况。
各地各校要在9月20日前举办一次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通过宣讲安全防护知识,传授逃生技能,编排校园心理剧等形式,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必备的防范知识和逃生技能,引导学生树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
9月底前,各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室,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专业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育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同时,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公共文化、卫生、安全机构等各类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武汉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武汉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武汉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wuhan.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武汉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武汉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为做好中小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武汉市公安消防局以开学为契机,联合教育部门,先后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以“开学第一课学消防”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
“遇到火灾时,应该立刻拔打什么电话报警?”、“逃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3月5日上午,在北洋桥小学、街小东方雅园分校,老师以生动活泼的形式给同学们讲授了一节安全教育课,讲解了火灾的危害及遇到火灾应如何逃生自救。
上午10时,安全教育过后,全校师生参与到消防疏散演练中。随着警报声拉响,老师与学生们用手绢捂好口鼻,俯身前进,有序地撤离到操场。疏散过后,消防官兵结合学校、家庭火灾特点,向大家剖析了全国火灾案例,详细讲解了各类家庭火灾的预防、火场逃生如何正确逃生自救、如何自查火灾隐患等方面的知识,现场邀请学校老师示范了油盆灭火,并向全体学生发放了《消防安全知识--告家长书》,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在互动中接受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树立了消防责任感,促进了消防安全意识向学校、向家庭、向社会的延伸,掀起了消防宣传的高潮,为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紧抓住全市各学校新学期开学有利时机,巧用学校的开学典礼仪式、升国旗、课间活动等时间段,为全市广大师生上一堂消防安全第一课,并通过让学校消防安全代言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带领学生代表在学校内部、校园周边社区等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我来查”社会化消防实践活动,让大家更系统、更全面的学习到消防安全知识的同时,传递安全正能量,从而广泛调动学生和市民的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截止目前,全市共10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下发各类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受教育学生达77万余人。
增强学校防火安全意识,
做到“五不”、“五要”!
五 不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进入校园。
2、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要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不在电视机、空调、电脑、电暖器等上面放置窗帘、衣物、书籍等可燃物品。
4、不在教学、宿舍区内点燃明火,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5、不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
五 要
1、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
2、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3、要注意学习掌握一些逃生疏散等自防自救能力,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4、要爱护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注意克服各种麻痹思想,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消防观念,提高消防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5、要做到人走断电。人离开教室、宿舍要关掉电器开关,拔下电源插头,确保电器彻底切断电源。
如何防止火灾逃生时踩踏事件的发生
1、发现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2、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3、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4、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5、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6、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2020年湖北宜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湖北会计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宜昌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湖北会计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宜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湖北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以下是 无 我为大家整理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形式和学时要求供大家参考! 会计继续教育百科介绍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湖北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湖北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新报名时间,怎么报名?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新报名时间,怎么报名? 答:湖北2022年10月分自考时间预计为10月21-23日,报名时间现在正在进行当中,可以抓紧准备。
湖北2022年自学考试最新报名流程:
自考报名咨询:张老师
自考缺考会影响毕业申请吗
据以往考场记录数据显示,每次考试中途缺考的考生都占一定比例。缺考原因除生病、出差或迟到等原因外,还有不少考生对所学课程没把握、没信心而主动放弃考试。大家可以放心,缺考不会影响毕业,只要考生继续参加考试,考过所有课程并通过,就可以申请毕业。
自学考试有哪些优势
证书价值:出国留学,考研,司法考试,考公务员等等.
专业新,实用性强,就业好,社会认可度高,找工作容易。
毕业证书经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
2022年自学考试报名正在进行当中,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宜昌教育局举报电话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记者柯卫)又是一年暑期到,本应是孩子们放松的时候。然而,近日许多家长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有不少学校以各种名目组织学生在校补习,引起众多学生和家长不满。 据一位家长称,他的孩子今年初中毕业,中考刚结束便接到校方通知,准备推出暑期初中升高中“衔接补课班”,希望学生报名。暑期能让孩子有个学习的地方是个好事情,但看到补习25天需要交上千元补课费,着实觉得很为难。 这位家长介绍,孩子所在的学校共有8个补课班,每班64人,每批25天。他们从7月2日开始补课,补习内容为数学和英语,授课者都是该校老师。 这位家长苦叹:“一个暑假补课就要1000多元,太贵了!”但家长也有不少顾虑:不让孩子补课吧,担心孩子和同学拉开距离,下个学期读书跟不上。 为此,记者采访了宜昌市教育局。该局表示,放暑假之前,宜昌市教育局曾专门通知各个学校,严禁学校、个人或其他组织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利用学校设施组织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活动。高中毕业年级可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适当安排学生上课,但学校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补课费和资料费,一经发现,必定严处,举报电话:0717—6464633
宜昌唐家湾中学和19中哪个好
宜昌唐家湾中学和19中,这两所学校都有其独特的优点,比较起来,它们各有利弊。
首先,从教育质量来看,宜昌唐家湾中学在宜昌市是一所教育素质比较高的学校,学校有着优秀的师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而19中的教育质量也不错,也有优秀的师资,能够给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其次,从学生发展方面来看,宜昌唐家湾中学的学生发展比较全面,不仅会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还会给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让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发展方面都有所帮助。而19中也同样拥有丰富的课外活动,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不同的活动来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增强社会实践能力。
最后,从学校环境来看,宜昌唐家湾中学有比较好的学习环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设施也比较完善,学生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而19中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设施齐全,学生可以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总而言之,宜昌唐家湾中学和19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最终选择哪所学校取决于学生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只有在选择合适的学校,学生才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宜昌市教育局的单位情况
宜昌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996所,在校学生57万人,教职工总数4.2万人。其中小学424所,在校学生17.8万人;初中155所,在校学生12.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学生1180人;幼儿园325所,在园幼儿6.2万人;普通高(完)中43所,在校学生7.5万人;中职学校25所,在校学生6万人;技工学校8所,在校学生1万人;普通本科高校2所(三峡大学及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在校学生3.1万人;高职3所(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1.5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所(宜昌广播电视大学),在校生1.7万人。宜昌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实现了宜昌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2008年,全市“零辍学”县市区达到8个,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9%,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9%。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连续第四年稳定在95%以上,普职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初步实现了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标准化学校创建初见成效,全市农村寄宿制合格小学达到250所,标准化初中达到68所。连续7年开展主题鲜明、全员参与、实效突出的师德教育月活动,涌现出以全国师德楷模郑琦等为代表的优秀教师群体。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全国产生积极反响。全市13个县(县级市、区)全部成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宜昌成为全省第一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全覆盖的城市。
2022年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21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二)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校医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116.62.167.148/index.php进行。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宜昌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校医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6.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7日至28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18908601718。
(三)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校医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进入笔试环节的上述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2023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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